案例详情

赵一律师代理杨X合同纠纷案部分胜诉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赵一律师 在线
河南程驰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赵一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证据梳理与法律适用能力。面对多方被告互相推诿的复杂局面,赵一律师精准界定各方法律关系,将员工个人行为与公司职务行为进行有效剥离。在庭审中,赵一律师通过详实的转账凭证与聊天记录,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成功促使法院认定首赫某公司及夏某收款缺乏法律依据。尽管部分诉求因证据瑕疵未获支持,但赵一律师通过专业的诉讼策略,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挽回了2.1万余元及2.4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并争取到资金占用利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杨X经被告首赫某公司员工夏X推销,与首赫某公司签订《“XX”充电宝推广合作合同》,约定杨X支付七千余元代理费获取共享充电宝设备代理权。杨X付款后,因首赫某公司未协助铺货,夏X将设备收回,但设备去向不明。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间,杨X又经夏X推销拟签订《平台服务合作协议》,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向夏X转款2.1万余元,向首赫某公司转款2.4万余元。因被告未按约履行义务,杨X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相关合同,并判令三被告返还设备款及铺货费用5.3万余元及资金占用费。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各被告的责任承担问题。首赫某公司辩称,仅认可七千余元的合同金额并同意调解,其余款项系夏X与杨X的个人纠纷,未转入公司,公司不知情。XX某公司辩称,未与杨X签订书面协议,未发生实际经济往来,未收取款项,不应承担退款责任。夏X经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利。法院需审查合同解除条件是否成就,以及各被告收取款项的性质与返还义务。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杨X与首赫某公司签订的《推广合作合同》合法有效,首赫某公司已交付设备,杨X未能证明设备已退还或首赫某公司违约,故不支持解除该合同及退还七千余元的诉求。双方未实际签订并履行《平台服务合作协议》,夏X与首赫某公司收取的款项无合同与法律依据,应予退还。夏X收款非职务行为,应自行承担2.1万余元的退还责任;首赫某公司应退还2.4万余元。XX某公司未参与合同,不承担责任。最终判决:夏X返还杨X2.1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首赫某公司返还杨X2.4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驳回杨X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一千余元由各方依法分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赵一律师
赵一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赵一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赵一律师
14101202****3740 执业认证
  • 河南程驰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正商经开广场一号楼13层1301
赵一律师任职于河南程驰律师事务所,担任主办律师,入职以来,始终秉持“踏实可靠”的执业理念,认真负责对待每一起案件,办案效...
  • 183 3993 0972
  • zlsmfzx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