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某针纺公司与某纺织品公司、某燃纺织品公司、陈某、余X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货款结算及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某针纺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韩玉霞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介入本案。韩玉霞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双方之间的交易记录、对账单及催款凭证等证据材料,明确了对方拖欠货款的具体金额及违约事实。考虑到诉讼周期及执行风险,韩玉霞律师建议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以尽快实现债权。在韩玉霞律师的专业指导与积极沟通下,双方于2025年6月20日在某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就货款支付、保全费用承担及违约责任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随后,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争议焦点】
本案在调解及司法确认审查阶段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货款本金的准确核算与分期还款方案的合理性。被申请人主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分期支付,而申请人需确保还款计划具备可操作性且能最大程度保障债权实现;其二,财产保全费用的承担主体及支付时间。申请人前期为防范财产转移风险垫付了保全费用,需明确该笔费用的最终承担者及返还期限;其三,违约条款的设定与执行程序的衔接。为防止被申请人拖延履行,需设定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并明确一旦违约,申请人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及违约金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从而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某针纺公司与某纺织品公司、某燃纺织品公司、陈某、余X达成的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裁定:申请人某针纺公司与某纺织品公司、某燃纺织品公司、陈某、余X于2025年6月20日经某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