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买卖双方因货物货款结算产生纠纷,买方长期拖欠卖方货款未清偿,双方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协商调解,达成书面还款协议,约定买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货款38000元;若逾期付款,以38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10月16日起按年利率3%计付违约金,卖方自愿放弃其余全部主张。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办案经过
罗珮瑜律师作为卖方特别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人民调解协商工作,梳理买卖交易、欠款事实相关证据,明确货款本金、逾期违约金计算标准与起算时间,拟定完整调解条款。调解完成后,协助当事人提交司法确认全套申请材料,配合法院核查协议真实性、合法性,核实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权益等无效情形,完成司法确认全部流程,赋予调解文书强制执行力,省去后续诉讼流程。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定案涉人民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出具民事裁定书予以司法确认。若买方到期未足额支付38000元货款及对应违约金,卖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其余债权债务争议一次性了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