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X等诉中国某证券公司投资者索赔诉讼案胜诉获赔
案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京01民初XX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1)京民终9XX号
案情简介:2013年4月27日,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2年年度报告》。2017年5月10日,中国XX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XX号),对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和处罚,认定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违法事实。原告作为投资者,因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事受到损失,向其提起诉讼。
律师代理观点和成果:
本案原告存在在实施日2013年4月27日至揭露日2015年7月24日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于2015年7月24日闭市后仍持有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形,故应认定其相关交易行为与虚假陈述之间交易因果关系成立。上述主张得到法院支持。
判决结果:被告中国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