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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涛律师代理卜X盗窃罪案获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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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涛律师 在线
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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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马涛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刑事辩护功底与敏锐的证据审查能力。在策略制定上,马律师全面梳理案情,精准定位被告人卜某具有坦白、赃物已追回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并据此制定罪轻辩护策略。在庭审表现中,马律师积极提出卜某具有立功表现的辩护意见,虽因证据原因未获法院采纳,但充分履行了辩护职责,最大程度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专业、尽责的辩护工作,促使法院全面考量各项从轻情节,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拘役二个月的轻判结果,实现了有效辩护。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18年3月12日至17日期间,被告人卜X与张X结伙,先后在扬州市某技师学院等地多次实施盗窃,窃得电动车2辆及电池2组,经价格认定共计价值3100余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第一起,2018年3月12日2时左右,两人在某市某区采取由卜X撬剪报警器、张X望风的方式,窃得被害人许X停放在路边的黑色踏板电动车1辆,后将车推至偏僻巷内撬盗走电池并弃置车体,该车价值2000余元。第二起,2018年3月14日3时左右,两人在某市某区采取由卜X撬盗电池、张X望风的方式,窃得被害人曹某停放在路边的粉色踏板电动车内的电池2组,价值1000余元。第三起,2018年3月17日3时左右,两人在某市某区采取由卜X撬剪报警器、张X望风的方式,窃得被害人戴某停放于此的黑色踏板电动车1辆,后推至偏僻巷内撬盗走电池并弃置车体。案发后,卜X、张X被公安机关抓获,两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被盗物品已全部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某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两人提起公诉。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被告人卜X的量刑情节认定及辩护意见的采纳上。首先,关于法定从轻情节,两名被告人归案后是否构成坦白,以及被盗物品被追回发还被害人是否足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其次,关于被告人卜X是否构成立功。卜X的辩护人马涛提出,卜X在案发后检举了他人的犯罪事实,应当认定为立功表现并据此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需要结合公安机关的查证情况,审查该检举线索是否查证属实,从而依法判定立功情节是否成立。最后,法院需综合全案证据,对两名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各项量刑情节进行全面评判,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裁判结果】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全案证据进行质证后认为,被告人卜X、张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两人共同实施盗窃,系共同犯罪。鉴于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两人具有坦白、被盗物品已追回等从轻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采纳。对于卜X的辩护人提出其具有立功表现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查认为,卜X检举他人犯罪的事实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查证属实,故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卜X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判决被告人张X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刑期均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18年7月14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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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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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 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88号德基大厦23楼A座
马涛律师个人简历 一、律师核心信息概述 马涛律师,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自执业至今已深耕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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