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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良律师代理涂X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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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卞良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面对被告将借贷关系辩称为合伙投资及主张受胁迫的抗辩,卞某律师精准归纳争议焦点,通过梳理转账凭证、借条及《还款计划》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证明了双方明确的借贷合意。同时,在利息计算方面,律师严格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分段精准核算不同时期的合法利息标准,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成功为客户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14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高X以承包某市某新区某生态湖和某博览园土地开发项目工程为由,向原告涂X多次借款,双方约定月利率5%。涂X先后通过某银行转账及交付现金等方式,分五笔向高X提供借款共计80.4万元。借款交付后,高X仅于2016年至2017年期间支付利息9万元。2017年9月3日,高X向涂X出具《还款计划》,确认尚欠借款本金80.4万元及利息135.7万余元,约定先息后本,每月还款不少于5万元。此后高X未再履行还款义务。涂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卞良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高X偿还本息。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案涉款项的性质以及《还款计划》的效力。被告高X辩称,案涉款项并非民间借贷,而是双方共同投资项目的资金,因项目履约保证金未能收回故无法返还;同时主张该《还款计划》系受原告胁迫出具,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被告出具的借条及双方达成的《还款计划》,足以认定双方形成了明确的借贷合意,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成立。被告主张款项系投资款及受胁迫出具还款计划,但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关于利息,法院依法将超出法律保护上限的部分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高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涂X借款本金80.4万元及利息126.6万余元(已计算至2023年10月15日,后续利息以80.4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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