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考勤记录是公司管理员工、核算薪资的核心凭证,但不少公司存在“只留存打卡记录,不固定出勤佐证、未及时告知违纪”的用工漏洞,仅凭零散异常打卡记录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本案为吴中律师团队代理长期在岗巡检岗位员工维权案件,公司以考勤异常、旷工为由辞退员工,庭审中代理律师全面击破公司举证瑕疵,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支持员工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全部诉求。
一、案情简介
郭XX2006年入职北京本地物业企业,从事消防巡检工作,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日常工作为跨多个项目现场巡查质检,无固定办公点位,长期采用手机定位打卡模式。
在职多年,公司从未严格执行统一打卡规范,也未就外勤打卡地点、时间作出书面硬性约束。后期公司下发新版考勤管理文件,以郭XX近两年来数百条打卡地点异常、缺卡记录为由,依据考勤管理文件认定郭XX长期旷工,单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公司在仲裁阶段主张:郭XX多次在家中区域打卡、多日无打卡记录,累计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辞退标准,无需支付任何赔偿,同时全额扣除郭XX两个月全部薪资。
仲裁委仅部分支持少量工资差额,驳回郭XX主张的违法解除赔偿金。郭XX不服仲裁裁决,委托吴中律师团队提起一审诉讼。
二、律师观点
吴中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系统整理巡检报告、项目工作沟通记录、历年完整工资流水、和管理层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针对公司举证短板形成完整代理意见:
第一,外勤岗位特性决定不能单纯以打卡地点认定旷工
员工岗位为全域项目巡检,需全天在外流动作业,公司多年来未划定固定打卡点位,此前数年即便存在打卡地点偏移,公司均正常足额发放工资,从未扣款、提醒违纪,视为双方以实际履行变更考勤管理要求,不能事后以新制度追溯既往考勤瑕疵。
第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举证严重不完整,不具备合法性。
公司仅提交电子打卡截图,未配套提交工作任务单、项目到场记录、违纪告知、限期整改通知等佐证材料;在发现所谓“考勤异常”长达两年时间内,从未对员工进行警告、约谈、书面整改,直接一次性辞退,程序严重违法。公司无法完整证明员工存在连续、严重旷工行为,单方解除缺乏事实依据。
第三,公司无故全额扣发整月工资无法律依据
2024年9月公司未发布严格考勤新规,即便打卡记录存在异常,公司无法证明员工未实际提供劳动,无权全额扣除当月劳动报酬,2024年10月新规下发后,公司也未区分有效出勤天数一刀切扣款,应当补足全部工资差额。
三、案件结果
经审理,法院全面采纳代理律师的观点,认定公司仅依靠存在瑕疵的电子打卡记录,无配套履职证据、无前置违纪告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公司因考勤管理不规范、辞退流程存在重大漏洞,承担全部用工不利后果。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案例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仲裁院、审理法院均与原裁决或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