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某公司与孙X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某法民初某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确认了孙X应当承担的给付义务。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孙X未能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公司委托新疆渭疆律师事务所成唐安律师处理后续事宜。成唐安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原审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确认执行依据合法有效,随后迅速梳理案件材料,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于2026年3月4日依法立案执行,案号为(2026)某法执某号。
【争议焦点】
本案作为强制执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如何依法采取有效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债权得以实现。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被执行人孙X名下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账户资金是否足以清偿5.4万余元的债务本金及七百余元的案件执行费;二是若上述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如何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孙X相应价值的财产;三是如何准确计算并执行孙X在迟延履行期间应当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此外,还需明确执行费用的承担主体及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起止时间,确保执行金额的准确性。
【裁判结果】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2026)某法执某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孙X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账户中的存款5.4万余元及案件执行费七百余元;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孙X应负担的迟延履行期间(至实际付款日期止)加倍债务利息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三、如上述款项不足,则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孙X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通过上述裁定措施,法院对被执行人孙X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控制,为某公司债权的最终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