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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一审判决|精准抗辩,二审裁定撤销原判、指令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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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召君律师 在线
云南鹏志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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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郑召君律师作为上诉人二审代理人,全面研判一审卷宗,精准指出原审判决存在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问题,起草上诉文书,庭审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二审法院采纳代理观点,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退回二审诉讼费,为当事人争取重新审理案件的机会。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XX、王XX,委托郑召君律师及一名实习律师作为代理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马X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赵XX、王XX。

本案属于生命权纠纷,原审原告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纠正一审裁判。各被上诉人均委托代理人员参与二审诉讼。

办案经过

二审经各方当事人同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郑召君律师作为上诉人特别授权代理人,研读一审卷宗,梳理案件争议焦点,针对原审判决存在基本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提交上诉材料,二审庭审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发表代理意见。二审法院经审查采纳上诉意见,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案件结果

裁定理由

原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应当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裁定内容

1. 撤销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 (20**) 云 2***民初 3*** 号民事判决; 2. 本案发回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重审; 3. 上诉人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5082 元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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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召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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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召君,中共党员,云南鹏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中共建水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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