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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图案例|上海强奸罪网络相识一审宣告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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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马明鹿律师 在线
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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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的突破在于把辩护建立在间接证据体系的完整性检验上。辩护人没有纠缠于单方陈述,而是用聊天、行程、监控等客观线索反证自愿可能,以"合理怀疑未被排除"切入疑罪从无权,最终推动一审无罪。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被告人周X(化名)与报案人(化名)通过网络平台相识,线下见面后次日报案,称遭周X强奸。周X被刑事拘留,上海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周X委托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马明鹿律师介入辩护,案件由马明鹿律师本人主办,全程亲自办理。辩护人马明鹿律师系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中心主任、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主任。

办案经过

马明鹿律师介入后,将阅卷重点放在间接证据链的完整性上。辩护人逐份审查双方聊天记录、见面前后的行程轨迹、住宿与监控记录,归纳出能够反映报案人自主意愿的客观线索。

一审阶段,辩护人围绕"疑罪从无"展开论证:指出本案缺乏直接证明"违背妇女意志"的证据,间接证据之间不能形成唯一、排他的证明体系,且部分间接证据反而指向自愿可能。结合上海法院对性侵案件证据标准的把握,辩护人主张在证明体系存在合理怀疑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不能仅凭报案人的单方陈述定案。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强奸罪的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标准,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的可能,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作出无罪判决。周X一审宣告无罪。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律科普与律师业务介绍内容,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法律意见或承诺。文中案例均经脱敏及模糊化处理,人物均为化名。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辩护策略应由执业律师根据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法确定。

律师简介

马明鹿律师|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中心主任|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主任

  • 机构背景: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内设刑事辩护中心,律所刑事案件统一交由该中心办理。刑事辩护中心是专职刑事办案机构,只办理刑事案件,不承接民商事业务。中心下设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经济犯罪辩护部、暴力犯罪辩护部、毒品犯罪辩护部、新型犯罪辩护部、职务犯罪辩护部、刑民交叉辩护部、刑事合规部八个专业部门。
  • 主攻领域:强奸罪等性侵类刑事案件刑事辩护
  • 业务特长
    1. 侦查阶段:拘留后第一时间介入会见,固定有利证
    1. 审查起诉阶段:全卷阅卷质证,围绕"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开展构成要件分析,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
    1. 审判阶段:围绕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界限开展罪名定性辩护,开展量刑情节论证与类案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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