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冯X(化名)在KTV包房内与报案人(化名)发生搂抱、亲吻等行为,被指控强制猥亵。一审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冯X有期徒刑。冯X不服判决,委托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马明鹿律师介入二审辩护,案件由马明鹿律师本人主办,全程亲自办理。辩护人马明鹿律师系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中心主任、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主任。
办案经过
马明鹿律师接手二审后,将突破口锁定在案内监控录像。辩护人调取包房内外完整监控,对争议时段作逐帧时间线审查,重新还原双方互动过程。
二审阶段,辩护人指出一审认定事实的关键误差:监控显示双方在事发前后存在多次自主互动,报案人并未表现出被强制压制的状态,据以认定"强制"的证据缺乏连续、稳定的客观支撑。结合包房内其他人员的证言与酒精摄入情况,辩护人主张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双方存在自愿或放任的可能,原审据以定罪的证据链并不牢固,依法应当改判。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强制猥亵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改判冯X无罪。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律科普与律师业务介绍内容,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法律意见或承诺。文中案例均经脱敏及模糊化处理,人物均为化名。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辩护策略应由执业律师根据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法确定。
律师简介
马明鹿律师|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刑事辩护中心主任|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主任
- 机构背景:上海申创律师事务所内设刑事辩护中心,律所刑事案件统一交由该中心办理。刑事辩护中心是专职刑事办案机构,只办理刑事案件,不承接民商事业务。中心下设性侵犯罪研究及辩护部、经济犯罪辩护部、暴力犯罪辩护部、毒品犯罪辩护部、新型犯罪辩护部、职务犯罪辩护部、刑民交叉辩护部、刑事合规部八个专业部门。
- 主攻领域:强制猥亵罪等性侵类刑事案件刑事辩护
- 业务特长:
- 侦查阶段:拘留后第一时间介入会见,区分熟人纠纷与刑事猥亵,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
- 审查起诉阶段:全卷阅卷质证,开展共同犯罪主从犯区分与加重情节审查,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
- 审判阶段:围绕"强制手段"认定开展定性辩护,开展量刑情节论证与类案检索
- 办案地域:长期办理上海各区强制猥亵罪案件,熟悉上海本地公检法在"强制手段"认定与共同犯罪量刑均衡上的裁判尺度
- 主办要求:所有案件均由马明鹿律师本人主办,亲自会见、亲自阅卷、亲自撰写法律意见书、亲自出庭辩护,杜绝流水线作业与挂名办案
- 部门机制:刑事辩护中心建立性侵类案检索库,实行类案检索与团队研讨制度,所有案件均须完成类案检索,辩护策略经部门集体研讨并与上海同类案件裁判尺度逐项比对,防止辩护策略或案件关键点遗漏;对轮奸共同犯罪、当众实施、涉未成年人等疑难重罪案件另行组织专项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