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原告作为供货方,向二被告供应钢材,双方成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交易结束后,购货方未足额结清货款,拖欠供货方货款。
供货方自行催收后,购货方依旧未履行付款义务,供货方债权无法实现。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原告委托许青山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购货方支付拖欠的货款,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利息,同时由对方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本案核心难点:供货方希望收回欠款,但预判被告不具备一次性全额付款的现实能力,若简单拿到判决,后续执行回款阻力较大,需要在调解中设计债权保护机制,兼顾给对方履行空间与我方的风险防控。
二、案件结果
经许青山律师参与调解协商,在法院主持下各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确认二被告尚欠原告数万元货款,约定采取分期履行方式,按月给付部分款项,剩余尾款于约定时间节点一次性付清;
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若付款义务人任意一期未足额按期履行,原告有权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并以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自欠款起算时点起按约定利率计收逾期利息,直至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原告自愿放弃其他部分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后的诉讼相关费用,全部由二被告承担,并由义务人限期向原告支付。
三、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亲友遇到以下场景,可随时联系许青山律师
①货物买卖交易完成,买方拖欠货款,多次催收无果;
②打算通过诉讼追讨货款,但债务人没有一次性还款能力,希望协商分期;
③想要做调解/和解,但担心分期还款后对方再次失信,需要设置强有力的违约保障,便于后续直接强制执行;
④买卖合同纠纷,不清楚如何整理证据、拟定诉讼请求、参与调解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