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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婚外赠与纠纷,第三者发送侮辱挑衅信息,法院判决全额返还夫妻共同财产,酌情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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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保江律师 在线
福建余生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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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原配起诉婚外第三者赠与合同纠纷案,完整梳理全部转账流水,同时保全第三者发送侮辱挑衅信息、不雅照片等人身侵权证据。庭审论证赠与无效应当全额返还,同时论证人格侵权事实。法院判决全额返还财产,并且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双重维护当事人财产及人格权益。

案件详情

 

•判决法院:福建省某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6 年 8 月 18 日

•代理方:原告

案件详情

我方当事人与配偶系合法登记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没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书面特殊约定,婚后取得财产都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我方当事人配偶违背夫妻互相忠实的法定义务,与本案被告第三者发展形成不正当婚外男女关系。在双方维持不正当交往的这段时间之内,我方配偶未经我方当事人同意,通过微信、银行账户多次向第三者进行转账支付。

我方当事人发现上述转账事实之后,完整调取配偶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整理统计全部赠与金额,向人民法院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者全额返还全部受赠与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审理过程当中,第三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辩称自己在交往之初,被男方欺骗,男方对外谎称自己处于单身状态,自己属于善意的 “被小三”,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同时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在本案的聊天记录证据当中能够证实,第三者在已经明确知晓男方存在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向我方当事人发送带有侮辱挑衅性质的短信、大尺度不雅照片,发表大量具有人格羞辱意味的言论,该行为对我方当事人人格权益造成侵害。本案当中,我方当事人的配偶也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承认婚外不正当交往事实,认可转账事实,对我方全部诉讼请求表示没有异议。本案两名被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没有到庭参加开庭审理,法院依法适用缺席审理程序进行案件裁判。

法院经审理之后认为,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第三者应当全额返还收到的赠与钱款。第三者主张自己一开始不知道男方已婚,但是该主观上是否善意,并不影响赠与行为本身无效的法律定性,赠与无效的根本原因,在于男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法院进一步认定,虽然第三者一开始有可能被男方欺骗,但是在其已经明知我方当事人就是男方合法配偶之后,仍然持续向我方当事人发送不雅照片、侮辱挑衅的文字信息,该行为已经直接侵害我方当事人人格权益,造成严重的精神痛苦,据此可以支持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案件全部实际情况,法院酌情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对于我方主张高额精神损害抚慰金当中超出合理范围的部分不予支持,不再另行判决赔礼道歉。

我方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配偶向第三者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请求判令第三者全额返还全部赠与款项;

3.请求判令第三者向原告赔礼道歉,并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4.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结果

1.确认案涉全部赠与行为无效;

2.判令第三者于判决生效十日之内,向我方当事人全额返还赠与款项;

3.判令第三者向我方当事人支付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4.驳回我方当事人其余诉讼请求;

5.案件受理费由原配、配偶、第三者三方按照裁判结果进行分担。

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原配起诉第三者赠与返还纠纷,但是和同类普通赠与返还案件存在显著不同,本案除了配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纠纷事实之外,第三者还实施了对原配人格进行骚扰、侮辱挑衅的独立侵权行为。

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我们除完整调取配偶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流水,梳理统计全部转账明细,制作转账汇总表格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同时,我们重点完整固定第三者发送给我方当事人的全部微信、短信聊天记录、不雅图片,做好证据保全工作,该部分证据是本案可以争取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关键。

庭审当中,被告没有出庭,仅提交书面答辩,抗辩自己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者。我们向法庭发表代理意见:评价赠与行为是否无效,核心在于男方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民事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第三者在交往初期主观上是否被欺骗,不会改变赠与无效、财产应当返还的法律后果。

而本案特殊的事实在于,第三者后期已经明确知晓男方存在合法配偶,依旧持续向我方当事人发送大量侮辱文字、私密不雅照片,该行为独立构成人格权侵权,除财产返还之外,可以据此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采纳我方该代理观点,判决财产全额返还,同时酌情支持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过高的精神赔偿诉求予以剔除,不再单独判决赔礼道歉。

通过本案,给到当事人实务提示:绝大多数原配起诉第三者的赠与返还案件,只有单纯财产流转事实,第三者没有额外实施骚扰、侮辱原配的行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很难得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第三者存在发短信、微信骚扰、发送私密照片、言语侮辱挑衅的行为,当事人务必要完整保存全部聊天截图记录,该部分证据可以单独构成人格侵权,有机会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被告拒不到庭应诉,我方证据完整充分,案件事实全部查清,拿到完整生效判决,同时实现财产权益保护与人身人格权益保护双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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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保江律师,坐标福建福州,福建余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及刑事辩护:(含:交通事故,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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