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成功案例|吴中律师团队代理员工劳动争议案件胜诉,公司赔偿员工对应未休年休假工资

  • 劳动工伤
劳动工伤
吴中律师 当前活跃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4.4万+
    服务人数
  • 9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吴中律师团队梳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及送达录像、沟通录音、考勤照片、社保记录等证据,围绕被迫解除社保瑕疵认定、加班事实举证责任、春节放假/疫情停工能否直接抵扣法定年假等争议制定仲裁代理方案。

案件详情

前言

员工入职企业十余年,岗位为统计,公司社保缴纳存在不全的情况。员工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提起仲裁主张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各类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吴中律师团队代理员工参与仲裁,仲裁委确认双方多年劳动关系,支持未休年休假工资。

一、案情简介

2010年,罗XX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期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仅阶段性缴纳部分险种,社保存在欠缴。2023年6月,罗XX以未缴纳社保、欠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送达解除通知书,提出被迫解除。

同时罗XX提起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经济补偿金、延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

二、律师观点

接受罗XX委托后,吴中律师团队梳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及送达录像、沟通录音、考勤照片、社保记录等证据,围绕被迫解除社保瑕疵认定、加班事实举证责任、春节放假/疫情停工能否直接抵扣法定年假等争议制定仲裁代理方案。

一、劳动关系认定

确认劳动关系以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基础依据,双方对入职、离职时间无争议的,仲裁可直接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证实用工起始时间,结合员工送达解除通知的时间,在双方对用工起止时间无实质争议前提下,可以确认完整劳动关系存续区间。

二、未休年休假工资认定

仅出具春节放假通知,无法证明已经告知员工并且实际执行,不能直接用来抵扣法定带薪年休假;疫情停工也不能当然自动冲抵年假 用人公司仅提交放假通知,无法证明通知已经向员工送达告知,同时放假通知与考勤记录不能对应,该证据不被采信。春节放假、疫情停工,不等于已经安排员工休法定年休假,公司不能直接以此抵扣员工法定年假,公司应承担未休年休假工资的给付义务。

三、案件结果

经审理,仲裁委采纳吴中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做出如下裁决:自入职起至离职,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向员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本案也提醒了广大员工:主张加班费尽量留存原始考勤、公司安排加班的直接证据;公司拿春节放假、疫情停工说已经休年假,需要看是否有明确告知和对应休假记录;以社保问题被迫解除要区分是完全未缴,还是只是欠缴、少缴,后者主张经济补偿金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案例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仲裁院、审理法院均与原裁决或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 2023-09
  • 申请人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吴中律师
吴中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吴中律师
5.0分服务:4.4万+人服务天数:999
吴中律师
11101201****7927 执业认证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婚姻家庭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2/3/5/23层
吴中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被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曾担任兼职调解员,全国律协及北京律协会员。凭借扎实的法...
  • 187 1019 0001
  • 18710190001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