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法院: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6年6月22日
代理一方:原告
案件详情:本案系特殊的亲属间代偿民间借贷纠纷,原、被告曾为夫妻关系,双方已于2016年依法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被告个人经手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被告个人独立承担,与原告无任何关联。离婚后,双方虽有日常往来,但财产、债务早已完全独立分割。
2022年,被告因个人对外债务纠纷被保险公司起诉追偿,面临法院强制执行风险,为规避强制执行、化解个人债务危机,被告主动向原告求助,请求原告代为偿还其个人全部执行债务,并承诺后续以个人退休工资及自有收入全额归还原告代偿款项。基于过往亲属情谊,原告同意代为还款,于2022年7月29日按照法院调解要求,向指定还款专用账户全额转账594548元,专项用于清偿被告个人全部追偿债务,转账附言明确备注为“被告还款”。
原告全额代为清偿债务后,成功帮助被告化解了强制执行、征信受损等全部风险,但被告违背还款承诺,长期拖延拒不归还原告代偿款项。原告多年来碍于情面未主动追责,直至确认被告无还款意愿后,才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被告得知原告拟起诉后,单方主张案涉款项并非全部借款,且声称已通过现金方式偿还35万元,双方债务早已结清,恶意否认借款事实。
双方自行协商无果,当事人面对被告恶意抵赖、虚假抗辩,缺乏应对经验与法理支撑,难以举证反驳,遂委托本律师张廷春代理本案。接受委托后,我全面梳理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银行转账流水、证人证言等全套证据,精准锁定案件核心事实:案涉款项系原告单独出资、专项用于偿还被告个人离婚后债务,属于被告对原告的独立借款,与原告无关。
针对被告“部分款项为共同借款、已现金还款、债务结清”的全套抗辩理由,我逐一拆解反驳:被告提交的证人证言均为未出庭的传闻证据,无法律效力,无法证明款项来源为共同借款;被告无任何现金还款记录、无收款收据、无对账记录,无法证明其还款主张,纯属单方虚假抗辩。庭审中,我结合出庭证人证言、原始转账凭证、离婚财产债务分割约定,完整还原借款事实,彻底推翻被告全部抗辩意见。
我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94548元;
2、判令被告以594548元为基数,自本案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案件结果:法院全部采纳本律师代理意见与举证观点,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案涉全额款项为被告个人借款,被告无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款项为共同借款、无证据证明已偿还部分款项,其全部抗辩理由均不成立。最终判决被告于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全额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94548元及对应逾期利息,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单方承担,当事人全额胜诉,大额债权全部得到法律确认。
案件总结:本案属于亲属间借贷的疑难复杂案件,难点在于无专门借款借条、款项为代偿债务、被告恶意虚假抗辩,且时隔多年取证难度较大,当事人自行维权几乎难以胜诉。被告试图通过拆分款项性质、虚构还款事实、利用亲属交易无完善凭证的漏洞,恶意逃避大额还款责任,抗辩套路极具迷惑性。
接受委托后,我跳出单一资金流转的审查逻辑,结合离婚协议债务分割约定、法院生效调解书、证人出庭证言等多维证据,构建完整证据体系,精准界定案涉债务为被告离婚后个人债务,原告代偿行为依法形成合法借贷关系。同时精准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出被告单方抗辩无有效证据支撑,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彻底击穿被告全部虚假抗辩。
本案最终实现全额胜诉,当事人近60万元的大额债权得到完整保护。同时也提醒XX,亲属间代偿、借款虽基于情谊,但需留存沟通记录、还款凭证、对账信息,遭遇对方恶意抵赖时,需借助专业律师梳理证据、运用法律规则维权,避免大额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