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陈XX与张XX于2013年相识,2016年7月登记结婚,2020年1月生育一女陈XX。结婚初期感情尚可,后常因琐事争吵。2024年5月双方分居,陈XX随陈XX生活。2024年6月张XX曾起诉离婚,法院于2025年4月判决不准离婚。2025年8月,张XX以旅游为由带走陈XX,此后拒绝陈XX探视及视频通话,擅自停止孩子兴趣班并将其带回某市老家。陈XX报警调解后借车给张XX,对方逾期未还。10月,双方矛盾激化,张XX家属殴打陈XX,张XX砸毁家中家具。陈XX认为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取得抚养权并分割暂计10万元的共同财产及5万元的共同债务。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具备法定离婚条件;二是婚生女陈XX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承担及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以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三是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清算与分割,特别是位于某小区的房产归属、后续房贷承担、车辆分配以及一方取得房产后对另一方的折价补偿方案。审理中,张XX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双方将重心转向子女轮流抚养的可行性及财产补偿金额的确定。
【裁判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陈XX与张XX的婚姻关系;二、陈XX自2026年起由双方按半年为周期轮流抚养至18周岁,各自直接抚养期间自行承担抚养费,非直接抚养方每月1号和16号可探视2次,春节假期由双方轮流陪伴;三、位于某小区的房产归陈XX所有,自2026年8月起的房贷由其偿还,张XX配合办理过户;四、车牌号为某AXXXXX的XX车辆归陈XX所有,张XX于2026年9月30日前交付;五、陈XX向张XX支付补偿金45万元,分三期于2026年8月至10月底前付清,若逾期需支付8万元违约金,张XX可就余款及违约金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六、除某公司股权外,双方就其他财产和债务再无争议;七、案件受理费七百余元由陈XX自担。法院审查后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自双方签名捺印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