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我方代理:原告 A(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律师:范瑜欣律师)
本案属于企业作为出借人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 B 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 A 公司提出借款,原告 A 通过公司账户向被告 B 完成银行转账交付对应款项。款项出借完成后,经原告方多次微信、电话沟通催要,被告 B 始终拖延,未归还任何借款。
因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借款借条,仅有银行转账记录,原告 A 委托范瑜欣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 B 偿还借款本金,同时主张逾期利息、案件保全费、律师费等维权支出。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被告 B 送达开庭材料,但被告 B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接受委托后,范瑜欣律师整理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催款记录等全套证据。本案的难点在于缺少借条、借款协议这类直接借贷凭证,仅持有转账流水,存在对方抗辩该款项属于货款、往来款、其他债务的法律风险。律师对证据进行编排,重点结合聊天记录佐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向法庭提交全部证据材料并完成庭审举证、法庭陈述。
法院经审理,结合转账凭证与沟通记录,认定案涉转账属于借款,借贷关系成立。因双方未事先约定借款利息、律师费承担,法院支持借款本金、起诉之后起算的逾期利息以及保全申请费;未支持律师费的诉讼请求。被告 B 经合法传唤缺席审理,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二、案件总结
本案为企业出借资金的民间借贷一审案件,范瑜欣律师代理出借企业原告 A。案件核心难点:无借条,仅依靠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借贷合意。
一审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判决被告 B 向原告 A 偿还借款本金,并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 LPR 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承担保全申请费;因没有事先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被告拒不到庭应诉,本案为缺席判决。本案提示企业对外出借款项,应当完善书面借款约定,明确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的承担主体。
三、律师价值
1.证据梳理,补强仅有转账凭证的借贷案件
本案没有借条、借款合同,只有转账流水,存在被告抗辩款项属于其他经济往来的风险。律师收集、固定微信催要聊天记录,将转账凭证与沟通记录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帮助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实现确认借贷关系的核心目标。
2.启动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保障后续执行
代理过程中,律师协助客户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缴纳保全申请费,对被告名下财产进行保全,避免被告转移财产,为后续判决生效后的强制执行打下基础,同时将保全申请费作为维权损失提交法院,获得判决支持。
3.应对被告缺席审理,完成全部庭审工作
被告拒不出庭、不答辩,属于民间借贷常见情形。律师完整完成立案、证据整理提交、庭审举证、事实陈述等全部代理工作,即便对方缺席,充分向法庭展示我方证据与事实,推动法院依法采信我方主张,取得生效胜诉判决。
4.风险提示,指出企业借贷文书瑕疵
办案过程中向客户提示法律风险:企业对外借款,应当签署书面借款文件,明确借款本金、利息、还款时间,同时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由违约借款人承担,否则该类维权费用存在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为客户后续同类业务提供合规建议。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企业或者个人对外借钱,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对方拖延不还钱;
2. 借款人失联、拒接沟通,开庭拒不到庭,需要进行缺席诉讼;
3. 出借人想要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4.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需要起诉确定还款义务并主张逾期利息;
5. 企业作为出借方发生民间借贷,缺少完整借贷书面协议。
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借款逾期不还,手上只有转账凭证缺少借条,对方拖延、失联甚至拒绝出庭应诉,可咨询范瑜欣律师。律师协助梳理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评估借贷关系能否成立,代理立案、财产保全、开庭诉讼,依法协助追回借款本息。同时可为企业提供借款协议起草、借贷业务合规审查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