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6年1月,韦X(化名)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2月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经查,韦X受雇于广州某养生馆,主要负责前台接待、向客人推荐服务项目等外围辅助工作,每月领取固定工资,并未参与招募、管理卖淫人员等核心组织行为。韦X系单亲母亲,独自抚养一名年幼女儿,此次涉案完全是因法律意识淡薄、务工误入涉案场所。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韦X,全面了解了她的入职背景、岗位职责及涉案时长。赵律师在庭审中向法庭系统阐述了以下辩护意见:
辩护词节选: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韦X虽因本案被提起公诉,但综合全案事实与情节,恳请法庭对韦X适用缓刑。
第一,在共同犯罪中,韦X仅从事接待、推荐等外围辅助行为,其职位层级、参与程度、涉案时间均较低,主观恶性小,依法应认定为从犯。韦X受雇于养生馆,每月领取固定工资,未参与卖淫人员的招募和管理,未参与卖淫活动的利润分配。
第二,韦X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悔罪态度诚恳。
第三,韦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社会危害性较低。
第四,韦X系单亲母亲,独自承担抚养幼女的重任。若对韦X判处实刑,其年幼女儿将面临无人抚养的现实困境,对其适用缓刑有利于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成长。”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赵飞全律师的辩护意见。2026年6月1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韦X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组织卖淫罪中成功争取缓刑的典型案例。专业的组织卖淫罪律师赵飞全通过深入会见还原了当事人受雇打工的真实状态,精准锁定从犯情节,并结合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以及单亲母亲的特殊家庭情况,成功说服法庭适用缓刑。本案的启示在于,组织卖淫罪案件中,对于仅从事外围辅助工作、处于从犯地位的被告人,辩护律师应当充分挖掘其从犯情节、认罪认罚情节,并积极争取退缴违法所得。同时,对于具有特殊家庭情况的被告人,应当将家庭因素作为酌定从宽情节予以充分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