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基础信息
审理法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二〇二二年
二、案件背景
被告人万X,在明知资金属于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向他人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手机以及支付密码,协助上游转移诈骗赃款,被害人被骗的 6.2 万元涉案赃款流入该银行卡并被转移,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东歌律师接受万X委托担任一审辩护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无前科劣迹,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且进行退缴赃款。法院采纳相关从宽情节,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无需实际收监执行。
核心案件争议
1.在涉案赃款数额较大的情况下,结合坦白认罪认罚,能否争取适用缓刑;
2.速裁程序案件中,如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用好各项法定从宽量刑情节;
3.退缴赃款对本案量刑的价值。
三、案件审理结果
1.被告人万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3.已经退缴赃款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
四、陈东歌律师核心代理工作
1. 阅卷核对涉案资金流水,厘清案件事实
查阅卷宗材料,核对银行卡交易流水,确认涉案赃款金额,核实被告人行为模式:仅提供银行卡、密码协助转账,并未参与上游诈骗犯罪,厘清当事人行为边界,为量刑辩护夯实事实基础。
2. 确认坦白情节,落实认罪认罚制度
确认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向当事人释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律后果以及速裁程序特点,当事人充分知晓法律风险,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
3. 推动退缴涉案赃款,弥补被害人损失
协助当事人完成赃款退缴,赃款可用于发还被骗被害人,降低本案社会危害性,增加酌定从轻量刑筹码。
4. 速裁程序下开展罪轻辩护,提出缓刑适用意见
虽然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庭审流程简化,但律师依旧完整审查指控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结合当事人系初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全部情节,向法庭提出本案符合缓刑法定适用条件。
5. 参与速裁庭审,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速裁开庭过程中发表辩护意见,法院采纳全部从宽辩护观点,认可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判处缓刑,实现社区矫正,避免羁押服刑。
五、适用咨询场景
1.提供银行卡、密码协助转移诈骗赃款,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拟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3.当事人系初犯,坦白认罪认罚,愿意退缴赃款;
4.希望争取缓刑,避免实际关押。
六、法律服务指引
即便是适用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依旧享有完整辩护权利。帮助转移诈骗赃款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初犯、坦白认罪认罚、退缴赃款,是争取缓刑的重要条件。可委托陈东歌律师介入,核对涉案证据,落实各项从宽情节,在速裁程序中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争取缓刑等有利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