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基础信息
审理机关: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作出日期: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二、案件背景
祝X系企业在职员工。2019 年 2 月至 2022 年 10 月期间,祝X使用网络账号在境外淫秽网站发布淫秽视频,经鉴定共计 17 个视频属于淫秽物品,整体浏览热度达 25 万余次,属于法律规定的 “情节严重” 情形。祝X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前期被取保候审。陈东歌律师担任祝X一审辩护人。 审查起诉阶段祝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适用缓刑。
三、法院审理意见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1.祝X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祝X到案后如实供述,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
3.综合全案事实、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法院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以及辩护人辩护意见,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等规定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解读:宣告缓刑,无需收监服刑;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四、陈东歌律师核心辩护工作
1. 接受委托后完整阅卷,固定案件事实
接受委托后会见当事人,了解网络发布视频的完整过程;查阅全部卷宗,核对淫秽物品鉴定意见、网站账号数据、热度统计、扣押材料、抓获经过等证据,厘清本案 “情节严重” 的案件风险点。
2. 梳理坦白、认罪认罚从宽情节,审查证据合法性
律师对淫秽物品鉴定、电子数据提取等关键证据进行核查;提炼有利辩护情节:当事人系初犯,到案后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真诚认识自身行为危害性。向检察院提交辩护意见,争取有期徒刑七个月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3. 开展法律教育,引导当事人深刻悔罪
多次会见当事人,向其讲解传播淫秽物品罪法律后果,告知网络传播淫秽内容即使没有牟利,达到一定数量、热度同样构成刑事犯罪,引导当事人深刻认识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4. 不公开开庭参与庭审辩护
本案涉及淫秽物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律师向法庭重点阐述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论证其悔罪态度好,再犯罪风险低,请求法庭采纳缓刑量刑建议。
5. 缓刑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判决之后向当事人释明社区矫正义务,告诫当事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严禁再次实施同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五、案件处理结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祝X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当事人获得缓刑,不用入监服刑,保留继续就业的机会。
六、案件焦点与启示
1. 无牟利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同样构成刑事犯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不要求以赚钱牟利为前提,发布视频数量、点击热度达到标准即属于 “情节严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 网络传播类案件电子数据是核心证据
此类案件,网站后台数据、淫秽物品鉴定意见是定案关键,辩护需要重点对电子证据、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3. 情节严重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仍存在缓刑空间
即使已经达到 “情节严重” 入罪升格条件,初犯、坦白、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依然有机会争取缓刑。
七、法律服务指引
涉嫌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类刑事犯罪,建议尽早委托刑事律师介入:
1.重点审查电子数据提取、淫秽物品鉴定等关键证据;
2.区分是否牟利,梳理坦白、认罪认罚等全部从宽情节;
3.做好当事人悔罪教育,向办案机关提交辩护意见;
4.网络涉黄犯罪,即使没有获利,也要充分重视刑事风险。
陈东歌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可代理传播淫秽物品、帮信罪、盗窃、危险驾驶、袭警罪、毒品类等刑事案件,覆盖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