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深圳某个体工商户(橱柜经营店)与员工自2020年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于2024年11月摔伤住院。企业出于人道主义,先后为员工垫付多笔医院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押金,另外微信向员工支付3000元红包,员工休养期间企业也向其发放病假工资,一直发放至2025年3月。
后续人社部门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员工本次受伤不属于工伤。企业认为,既然不属于工伤,之前垫付的医疗相关费用、部分超出法定标准多发放的病假工资,应当由员工返还。
企业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委托李穗鸿律师后,代理企业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要求员工返还各项垫付费用、多付工资,合计47625.61元。双方对于员工底薪标准、病假工资应当发多少、红包是否需要返还均存在争议。
二、案件结果
法院作出小额诉讼终审判决:
1. 支持企业追回三笔垫付医疗、护理、押金款项,合计31598.94元;
2. 支持追回两笔超额发放的病假工资,合计2226.67元;
3. 微信转账的3000元红包被认定为福利性赠与,法院不支持返还;
4. 案件受理费由对方承担。
企业大部分诉求得到法院支持,成功拿回非工伤情形下不该由企业承担的垫付医药费、超出法律标准多发放的病假工资。
三、律师价值
本案仲裁阶段已经不予受理,若处理不当,企业会面临维权无门、大额垫付资金无法追回的风险。接受委托后,李穗鸿律师梳理全部转账记录、医疗票据、微信聊天记录,固定劳动关系、受伤事实、垫付资金完整证据链;针对双方争议的工资标准,重点提取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向法院证明员工底薪与业绩挂钩的薪资规则;结合《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医疗期相关规定,精确核算法定病假工资金额,区分哪些垫付费用依法可以追回、哪些赠与性质款项法律无法主张;厘清仲裁不予受理后民事诉讼的起诉路径,完成立案、庭审全部代理工作,说服法院采纳我方主要代理意见,帮助企业挽回绝大部分经济损失。
本案仲裁不予受理,维权路径存在障碍。李穗鸿律师精准区分仲裁与民事诉讼受理边界,完整梳理票据、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厘清薪资标准争议,结合深圳地方工资法规精准核算法定病假工资,清晰论证非工伤时企业垫付医疗费的追偿逻辑,帮助企业拿回绝大部分垫付医药费及超额发放工资,为企业处理员工非工伤受伤垫付资金问题提供完整解决方案,降低企业用工资金损失。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员工在职期间受伤,人社部门最终不予认定工伤,企业前期已经垫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押金,想要追回垫付款;
2.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休医疗期,企业不清楚病假工资法定标准,超额发放工资,需要追回多支付部分;
3. 劳动仲裁委以不属于受理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继续维权的企业;
4.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遇到员工非工伤受伤,需要理清用工赔付边界,防范不当资金支出。
服务指引
1. 员工受伤后,优先完成工伤认定,拿到书面工伤/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后续维权关键;
2. 垫付医药费、护理费务必保留转账记录、医院票据,备注款项用途;微信红包、慰问金要区分赠与还是垫付,提前做好备注;
3. 员工休病伤假期,严格按照当地法规计算病假工资,避免超额发放;
4. 遇到仲裁不予受理,不要直接放弃,可咨询劳动法律师评估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行性;
5. 企业遇到上述用工纠纷,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梳理证据、规划维权路径,减少企业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