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JX出于改善自身形象的目的,与被告某整形美容医院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作为专业的医疗美容机构,理应为JX提供符合医疗规范及合同约定的服务。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效果预期及费用结算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JX认为被告的服务未能达到双方事先约定的标准,导致其未能实现预期目的。为此,JX多次与被告交涉,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已交纳的医疗费用,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JX委托尤洪凤律师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6年1月6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一是被告在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其服务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医疗标准;二是在双方信任基础破裂的情况下,医疗服务合同是否应当解除及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三是关于退费的具体金额及违约责任的认定。由于医疗美容服务具有高度专业性,服务效果评估缺乏客观统一标准,给事实查明带来挑战。原告主张退费需结合沟通记录、服务凭证等综合评判,被告则抗辩已履行主要义务。双方在责任划分和退款金额上僵持不下。
【裁判结果】
鉴于本案系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实质性化解矛盾,审判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尤洪凤律师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角度为JX提供专业建议,并积极参与谈判。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某整形美容医院于2026年2月9日前退还JX4万元,双方了结本案纠纷,再无其他纠葛。如被告未能按期履行,须另向JX支付违约金五千元。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二百元,由JX负担。法院审查认为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经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