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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多年不还,依法维权全额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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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再萍律师 在线
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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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程再萍律师代理电缆经营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面对被告失联、公告送达的情况,完整梳理欠条、供货凭证等证据,推动法院缺席审理,成功为当事人追回18 万余元货款,并依法主张合理逾期付款损失,高效维护商家合法债权。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大理市天XX电缆电线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刘XX,委托诉讼代理人:何某某、程再萍(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茶某某
原告向被告供应电线电缆等材料,被告累计欠付货款 188264 元未支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主张货款及高额逾期付款损失,被告未到庭应诉。

办案经过

法院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立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因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传票;程再萍律师代理原告提交欠条、供货凭证等核心证据,被告未到庭视为放弃举证质证权利,法院缺席审理并查明案件事实。

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1. 被告茶某某向原告支付货款 188264 元;
  2. 被告按 LPR 加计 30% 的标准支付分段逾期付款损失;
  3.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理由

原被告存在合法有效的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原告主张的逾期付款利率过高,法院依法调整为合理标准。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第六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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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再萍律师自2019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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