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孙XX、王XX、李XX开设赌场案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张忠秋律师 在线
河南博苑(新乡)律...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在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幅度内,张忠秋律师通过有效辩护,为被告人李某某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刑罚(刑期折抵后判决时已实际执行完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孙XX、王XX、李XX开设赌场案


案情简介

被告人孙XX、王XX、李XX等人租赁房屋开设赌博场所,以“红中麻将”方式组织他人赌博,
每数小时抽水数百元,共计抽头渔利一万余元。后孙XX退股,李XX、王XX等人继续开设赌场至被查获。

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李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李XX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可从轻处罚;

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李XX曾因违法被行政处罚,酌定从重处罚。综合全案情节,

对李XX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判决如下:

被告人孙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刑期已折抵,判决时已实际执行完毕);

被告人王X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三被告人违法所得一万余元依法追缴,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麻将一副依法处置。


  • 1970-01-01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张忠秋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忠秋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张忠秋律师
14107202****7841 执业认证
  • 河南博苑(新乡)律师...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跨境贸易大厦35楼3503室
张忠秋律师,男,河南博苑(新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共产党员,2020年度新乡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毕业于郑州大学...
  • 159 3734 293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