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于X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律师介入后成功获从轻处罚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杨威律师 在线
北京盈科(沈阳)律...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3754
    服务人数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一)精准定位辩护焦点,有效降低刑罚 (二)高效沟通协调,促成有利结果 (三)人文关怀与法律辩护结合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一)案件背景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涉案人员王某1(另案处理)在多地成立网络工作室,组织多人利用Telegram聊天软件接收上线指令,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频繁进行银行账户间资金转账。其间,于X受王某1组织,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参与上述活动,提供个人银行卡并操作转账。经审计,于X参与使用的5人5张银行卡转入资金合计4509万余元,转出4505万余元;参与使用的13人48张银行卡转入资金合计3.51亿余元,转出3.51亿余元。

2021年5月20日,于X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逮捕。检察机关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提起公诉,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建议如能缴纳罚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否则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二年九个月。

(二)律师介入与辩护策略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杨威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阅卷及案件分析,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1. 从犯地位:于X在共同犯罪中仅参与转账操作,未参与组织、管理,系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2. 坦白与认罪认罚:于X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

3. 积极退赃与缴纳罚金:于X家属积极配合退缴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部分罚金,体现悔罪态度;

4. 家庭特殊情况:于X父亲去世多年,母亲身体状况不佳需人照顾,可酌情从轻考量。

二、案件总结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于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鉴于其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及部分缴纳罚金等情节,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最终判决:
于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已缴纳四万元)。刑期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止。

三、律师价值

(一)精准定位辩护焦点,有效降低刑罚

杨威律师通过对案件细节的梳理,明确于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其为从犯,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同时,针对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结合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推动法院在建议刑期下限基础上进一步从轻,最终刑期较原建议减少一个月。

(二)高效沟通协调,促成有利结果

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法院沟通,协助家属完成退赃及部分罚金缴纳,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悔罪态度,为法院酌情从轻提供事实依据。同时,通过专业的法律意见,帮助当事人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确保其自愿、真实地签署具结书,保障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三)人文关怀与法律辩护结合

考虑到于X的家庭困难,律师在辩护中适当提出人文关怀请求,虽非法定从轻情节,但为法院综合考量提供了情感基础,体现了法律温度与辩护策略的结合。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杨威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威律师
5.0分服务:3754人执业:8年
杨威律师
12101201****7880 执业认证
  •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 合伙人
  • 合同事务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286号华润大厦A座36楼 盈科律所
依托北京盈科律所事务所拥有全国92家分所的全国大所优势进行团队化作业,团队中有专人负责刑事案件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审...
  • 159 4024 7372
  • 1594024737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