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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及拆迁款分割纠纷,蒋长伟律师为当事人追回37万多拆迁补偿款 连云港赣榆区房产纠纷律师 蒋长伟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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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长伟律师梳理完整证据链条,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为原告当事人追回拆迁补偿款 370247 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案件详情

房产赠与及拆迁款分割纠纷案

审理法院: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 XX 与二被告 XX、XX 系亲子关系。早年双方互换房屋居住使用,案涉房产登记在二被告名下,长期由原告居住使用,原告还出资修建了附属用房。房屋纳入棚户区改造后,双方约定案涉房产及后续置换新房产权由双方各占 50%,原告也配合办理了房屋置换相关手续并搬离房屋。但二被告私下撤销置换协议,选择货币补偿并领取全部拆迁补偿款。原告多次协商分割款项无果,遂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返还全部拆迁款。原告委托蒋长伟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二被告当庭抗辩,称相关产权承诺是受原告欺骗、胁迫所出具,应属无效,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案件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分别提交证据进行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原告方提交产权承诺、居住使用及建房相关证据,佐证双方产权约定真实有效;二被告提交报警记录等材料,试图证明自身作出承诺并非真实意愿。法庭结合证据逐一核查案件细节,梳理房屋流转、协议签订、款项领取等完整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拆迁补偿款 370247 元,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法院认为,二被告自愿出具的产权分割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承诺系受欺骗、胁迫形成。结合房屋居住、附属用房建造情况,依法划分各项补偿款项归属,扣除二被告已支付的款项后,确定最终应付金额。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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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核心信息 蒋长伟律师,江苏邱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9年正式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他扎根连云港赣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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