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被告人系公安分局在岗辅警,202X 年经他人结识被害人。被害人母亲身陷刑事案件急需处理,被告人谎称能够利用公职人脉疏通关系、帮忙减刑从轻处理,先后收取被害人钱款合计 20 万元,款项用于个人还债及日常消费。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案,被告人经警方电话传唤主动归案,侦查阶段全额退还 20 万元赃款,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公诉机关指控诈骗罪(数额巨大),量刑建议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赵琳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二、办案难点
1.涉案金额 20 万元属诈骗数额巨大,法定量刑区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起步刑期偏高,检察机关原量刑建议实刑三年,缓刑争取难度大。
2.被告人辅警身份特殊,公职相关诈骗司法裁判从严,法院适用缓刑把控标准更高。
3.款项部分用于个人债务,客观存在资金挥霍情形,无法从资金用途做无罪或降档辩护,罪名无辩护空间,只能立足量刑从轻。
4.公诉方已出具三年实刑量刑建议,想要突破量刑建议争取缓刑需要充分说理。
三、办案经过
1.会见当事人,核实全案细节:确认被告人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归案后完整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梳理银行、微信流水,核实全额退赃转账凭证、被害人谅解书。
2.固定全案从轻情节:自首 + 全额退赃 + 取得被害人谅解 + 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四项法定、酌定从轻要件。
3.庭审辩护策略:不否认罪名,放弃无罪、罪轻定性辩护,重点围绕全案从轻情节展开,结合被告人主观恶性、案发后补救行为、无前科劣迹、家庭情况等,请求突破量刑建议,适用缓刑。
4.庭前、庭审与承办法官沟通辩护观点,提交退赃、谅解全套佐证材料。
四、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核心意见,采纳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从轻理由,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罚金当庭缴清),免于收监羁押。
五、律师价值
1.本案涉案金额巨大、公诉建议实刑三年,通过量刑精细化辩护成功争取缓刑,当事人不用入监服刑;
2.全面梳理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四大法定从宽情节,形成完整从轻证据链,说服法院突破量刑建议;
3.特殊身份涉案从严审理的不利前提下,最大化压缩实刑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人身自由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