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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行政诉讼二审全胜,专业律师精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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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为土地出让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对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杨馨律师与团队深挖案件事实,围绕土地出让流程、送达事实、举证规则、行政复议审查范围等要点展开有力抗辩。省高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成功保全当事人土地竞买成果,彰显过硬专业水准。

案件详情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案号:(脱敏)
上诉人 (原审被告):某地人民政府,住所地(脱敏)。
法定代表人:W L W。
委托代理人:C J、B Y G,该单位工作人员。
上诉人 (原审第三人):某地产公司,住所地(脱敏)。
法定代表人:L YXX。
委托代理人:G L G、J Q H,律师。
被上诉人 (原审原告):某地产公司,住所地(脱敏)。
法定代表人:L L Z。
委托代理人:YLL、杨馨,辽宁XX律师。
原审第三人:国土分局,住所地(脱敏)。
负责人:XXX。
委托代理人:Z M,该单位工作人员;Z H W,律师。
本案系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纠纷,原审法院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复议决定。两方上诉人不服一审结果,提起上诉。
案件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两家企业先后报名竞买,挂牌结束后转入现场竞价,最终被上诉人成为地块竞得人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另一竞买企业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撤销成交确认书的决定。
一审法院认定案涉复议决定证据不足、程序及法律适用均存在错误,依法予以撤销。上诉人上诉主张一审存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审理程序多项问题。
二审法院全面审理后,认定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由二上诉人分担。
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信息(脱敏)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 1970-01-01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上诉人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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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馨律师,中共党员,东北财经大学刑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天驰君泰(沈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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