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多名人员形成固定团伙,以介绍外籍女性与国内单身男士缔结婚姻为名义开展犯罪活动。团伙刻意隐瞒外籍女子无合法入境、居留手续,且并无长久共同生活、真实结婚意愿的事实,向多名被害人收取高额彩礼、中介费用。外籍女性在被害人家短暂居住后便借机离开,被害人支付的大额钱款难以追回。公诉机关指控多名被告人共同构成诈骗罪,认定涉案金额巨大,建议从重量刑。
当事人委托王之虎律师与团队律师共同担任一审辩护人,全程参与庭前准备、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针对案件定性、共犯地位、主观犯罪故意、涉案事实认定等核心要点完整提交辩护方案。
二、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当事人参与多起共同诈骗行为,与团伙其他人员存在犯罪通谋、共同分赃,属于共同犯罪,依法作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决;
完整采纳辩护程序相关意见,保障当事人全部诉讼权利;充分听取律师提出的主观认知、情节轻重相关辩护观点,并在量刑阶段予以综合考量;
同案其他涉案人员根据各自参与程度、角色分工区分梯度判处刑罚,全案判令相关人员共同向被害人退赔全部经济损失。
三、王之虎律师办案价值
1.完整梳理全案人员沟通记录、资金流转、人员对接流程,厘清当事人仅为中间牵线对接角色,未参与招募外籍人员、策划骗局、主导收款等核心环节,论证其在团伙中作用相对次要,为从轻量刑奠定事实基础。
2.区分民间婚介行为与刑事诈骗的边界,提出当事人初期仅认为是普通涉外介绍业务,逐步才知晓团伙存在隐瞒、跑路牟利行为,并非自始具备完整诈骗预谋,主观恶性低于团伙核心组织者,向法庭充分说理。
3.逐一核对每一起涉案事件的被害人陈述、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供述,筛查证据链条薄弱环节,对指控事实中的疑点当庭提出质证意见,厘清资金往来、人员交接完整经过,还原案件客观背景。
4.全面挖掘当事人无犯罪前科、归案后配合调查、如实陈述案件过程、家庭客观困难、获利较少等各类从轻情节,书面及当庭完整呈现,引导法院综合考量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