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本金20000元|历城区褚红红律师代理出借人,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还本付息,保证人连带清偿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夫妻二人因资金周转借款20000元,签订书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2个月,月利率1%,保证人自愿提供2年连带保证,保证范围包含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维权开支。出借人当日足额转账交付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讨,两名借款人与保证人均拒不偿还,三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全程缺席庭审。出借人起诉要求夫妻共同偿还本金、按月计息,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主张2000元律师费、300元保全保险费。
###办案经过
褚红红律师作为出借人代理人,完整提交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律师费及保全保险费正规发票全套证据。庭审依据民法典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相关规定,论证借款真实交付、利息标准合法,连带保证约定有效,维权费用依约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举证答辩权利,全部债权主张均具备完整事实与法律支撑。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借贷、保证关系合法有效,判令夫妻十日内归还本金20000元,并自2025年3月4日起按月1%计付利息,同时赔付律师费2000元、保全保险费300元;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出借全部诉讼请求均获得法院完整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留存借款、保证、维权支出全套证据,对方缺席庭审,本金、利息、律师费、担保费全部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