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专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涵盖死亡赔偿核算、多肇事方多保险公司理赔、被扶养人生活费认定、主次责任划分、保险垫付款抵扣清算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死者家属,包含死者父母、未成年幼子,全权处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全部法定赔偿项目
判决结果
XX公司在交强险赔付十八万元,商业三者险扣除前期垫付款项后另行赔付六千六百二十四元一角四分;某寿XX公司在交强险赔付十八万元,商业三者险赔付三十五万零一百七十九元三角一分。案件受理费全部由两名肇事司机承担,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完整支持。
本案两家保险公司、两名肇事被告共同提出多项抗辩,企图缩减赔偿金额、追加无责第三方分摊损失。我完整整理亲属收入、户籍证据,严格依照法定标准核算全部损失,当庭逐条反驳不合理抗辩,法院全额采纳我方代理意见,帮助家属足额拿到全部法定赔偿款项。
案情内容
当事人为离世女子的年迈父母与七岁幼子,一家人在亲人车祸离世后,因多方主体拒赔、协商无果,委托我全权处理赔偿诉讼。事发于2024年9月,当事人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外出采购物资,途中遭遇连环撞击事故,送医抢救当日不幸身亡。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两名机动车驾驶人分别承担事故主要、次要责任,死者与三轮车驾驶人无需承担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之后,两名肇事车辆对应的两家保险公司、肇事司机均消极应对理赔沟通,家属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赔付方案,只能通过诉讼维权。案件庭审阶段,各方被告接连提出多项抗辩,大幅增加案件审理争议。人寿保险公司提出,三轮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情形,即便事故认定无责,也应当分担部分赔偿责任,以此减少保险公司赔付数额;两家保险公司共同主张,应当大幅下调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同时保险公司针对死者父母的被扶养人生活费提出异议,要求家属举证二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收入来源,否则不予赔付,还提出多名被扶养人生活费总额需要严格限制,试图压低整体赔偿总额。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系统整理全套案件证据,针对性破解对方各项抗辩观点。针对被扶养人生活费争议,调取两位老人养老金发放记录、家庭成员户籍档案,结合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官方标准,精准计算出合法合规的扶养费用金额;针对保险公司要求追加三轮车驾驶人担责的主张,梳理相关司法解释与同类判例,形成完整辩论思路,向法庭说明事故责任认定书具备法定效力,无责第三方不承担民事赔偿;针对下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结合家属痛失至亲、未成年孩子永久失去母亲的现实情况,向法庭陈述该项赔偿的法律依据与人情情理。
庭审过程中,面对多名被告及对方代理律师的联合抗辩,我逐项提交证据、分层发表代理意见,清晰梳理连环事故发生完整因果,明确主次肇事方七三分责对应的保险赔付规则,完整核算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所有赔偿项目,核算总损失金额一百五十二万余元。
审理法院完全采纳我方全部代理观点,驳回保险公司所有减少赔付、追加第三方担责的抗辩主张,全额支持家属提出的全部赔偿诉求。法院判令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在交强险、两百万限额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足额赔付,扣除主责保险公司前期垫付部分款项后,剩余全部赔偿款要求保险公司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家属,案件产生的诉讼费也全部由两名肇事司机承担,家属无需承担任何诉讼开支,为遭遇丧亲之痛的当事人完整追回全部法定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