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出租企业与个人承租方签署三年商铺租赁合同,明确租金标准、半年预付规则、逾期超30天出租方有权解约并主张违约金。承租方正常支付首年租金后,次年两期租金均长期拖欠,仅补交2万元,剩余65410元租金拒不支付。承租方以房屋雨季漏水、出租方断电锁门造成货物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企业委托周红笑律师提起诉讼,诉请解除租赁关系、追回全部欠付租金、按约主张违约金及逾期利息。庭审中,周红笑律师完整提交租赁合同、历年租金收款凭证、书面解约通知、沟通短信录音全套证据,清晰区分租金给付义务与房屋损坏赔偿属于独立法律关系,漏水损失应另行起诉,不能抵扣应付租金,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令解除合同,承租方足额支付欠租与违约金。
二、案件结果
1. 双方《租赁合同》于2014年4月18日正式解除;
2. 承租方十五日内支付欠付租金65410元;
3. 承租方十五日内支付违约金21352元;
4. 驳回出租方逾期利息诉讼请求;
5. 案件受理费1018元,仅30元由出租企业承担,剩余988元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三、律师价值(周红笑律师全程代理商铺出租企业,击破漏水断电拒付租金抗辩,完整追回六万余元欠租及两万余元违约金)
1. 完整梳理租赁书面约定,锁定承租方根本性逾期违约事实
周红笑律师细致拆解租赁合同全部条款,提炼租金支付节点、逾期解约、违约金三项核心约定,系统整理首年完整缴费收据、次年部分转账凭证、书面解除通知书、双方短信及录音证据,完整还原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经催告仍不补足欠款的违约全过程,直接证明承租方逾期远超30天,完全满足合同单方解除法定条件,为法院判决解约夯实事实基础。
2. 精准区分两项独立法律关系,彻底驳回漏水损失抵扣租金核心抗辩
承租方当庭以房屋漏雨、出租方断电锁门造成财物损失作为拒付租金主要理由。周红笑律师精准区分两类独立法律义务:按时支付租金是承租方主合同义务,房屋修缮、财物损害赔偿属于侵权/维修纠纷,二者不能相互抵消,承租方应当另行起诉主张损失,无权直接拒交应付租金。整套法律逻辑清晰完整,合议庭全部采信,该核心抗辩直接被法院驳回。
3. 灵活调整违约金主张,兼顾合同约定与司法裁判尺度
案涉合同约定逾期每日按租金1%计收高额违约金,标准过高存在被法院大幅下调风险。周红笑律师提前权衡裁判惯例,主动降低诉求,仅主张三个月租金金额作为违约金(21352元),既最大限度维护企业损失补偿,又符合法院合理裁量标准,最终该笔违约金全额得到判决支持,避免高额违约金诉求被全部驳回的不利后果。
4. 厘清合同签约主体瑕疵,确认个人实际承租付款责任
租赁合同落款虽标注公司名称,但周红笑律师当庭举证全部租金均由被告个人支付、场地由其个人实际经营使用,被告当庭自认仅筹备公司未果,全部租赁权利义务由个人承担,法院直接认定被告为适格付款主体,排除主体不适格抗辩,避免因签约主体问题导致案件败诉。
5. 完整固定催告解约书面证据,佐证出租方已履行前置告知义务
案件起诉前,出租方已向被告发送正式解除告知书并留存短信送达记录。周红笑律师将书面通知、送达记录作为核心证据提交法庭,证明出租方已完成合法催告流程,解除行为具备完整事实与合同依据,法院据此直接确认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无需另行协商终止。
6. 商铺租赁欠款纠纷标准化办案流程
针对商户长期拖欠租金、以房屋破损拒付租金类案件形成成熟服务体系:
① 归集租赁合同、全部租金缴费票据、书面催告/解约送达凭证,固定逾期违约完整事实;
② 区分租金给付义务与房屋损害赔偿独立法律关系,驳斥抵扣租金抗辩;
③ 合理调整违约金诉求,适配法院裁判尺度,保障违约金全额支持;
④ 核查签约主体、实际经营、实际付款事实,锁定个人承租方付款责任;
⑤ 同步主张解除合同、欠付租金、合理违约金三项核心诉求,一次性解决租赁纠纷。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商铺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以房屋漏水、物业断电造成财物损失为由拒交剩余租金,出租企业想要解除合同、追回全部欠款及违约金,可委托周红笑律师处理诉讼:
1. 承租方逾期多月未足额支付租金,经书面催告仍拒不补齐;
2. 对方以房屋漏雨、出租方锁门造成货物损失,主张抵扣全部租金;
3. 合同违约金标准过高,需要调整诉求确保法院全额支持;
4. 合同落款为公司,但实际由个人经营、个人缴纳房租;
5. 出租方已发送书面解约通知,对方拒不配合撤场、结清款项。
周红笑律师代理商铺出租企业租赁纠纷,完整举证承租方长期欠租违约事实,区分租金与财物损失法律关系,法院判决租赁合同解除,判令承租方支付65410元欠租及21352元违约金,绝大部分诉讼费由违约承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