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涉及子女抚养与经营财产分割|库尔勒于欣律师代理女方,法院调解达成子女分养、分期抚养费方案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长期因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基础。女方起诉离婚,诉求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子女均由己方抚养,男方每人每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至成年;案涉桌球会所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292000元,全部诉讼费用由男方承担。男方同意通过调解处理婚姻、子女、财产全部纠纷,双方在子女抚养权、抚养费标准、经营财产补偿方面分歧明显。
###办案经过
于欣律师代理女方参与法院调解,梳理婚姻登记、子女出生、门店经营相关全部证据;结合两名子女年龄、生活现状、双方经济条件,分方案沟通抚养权分配;就抚养费标准、暂养期限、财产补偿逐项协商,平衡双方经济承受能力,敲定分养、按月固定抚养费、子女暂养条款,形成完整无争议调解方案,提交法院审核确认。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离婚;长女由女方抚养,每月抚养费1000元至成年;幼子抚养权归男方,由女方暂养至2031年12月31日,暂养期间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子女探望由双方自行协商;案件受理费305元由女方承担,婚姻、子女抚养争议一次性妥善化解。
##律师核心价值
结合子女生活情况协商分养调解方案,敲定稳定月度抚养费,一次性化解离婚、子女抚养全部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