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黄X因受高薪诱惑,于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前往柬埔寨西XX某园区“某友公司”从事客服及司机工作,该园区系专门针对多国居民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窝点。黄X在该技术部门累计工作约5个月,非法获利1.54万余元。后因园区内相关诈骗APP导致多名被害人遭受巨额损失(其中瑞昌籍被害人损失数百万元),黄X于2025年5月2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6月27日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情节严重)对黄X提起公诉,并因其具有从犯、认罪认罚、立功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办案经过
倪璠律师接受被告人黄X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黄X,全面梳理案情。倪律师发现黄X在园区内仅从事辅助性客服及司机工作,未直接参与诈骗话术或技术研发,且工作时间较短、获利较少,在共同犯罪中明显处于次要地位。为此,倪律师重点围绕“从犯”地位进行证据固定,并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成功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同时,倪律师敏锐捕捉到黄X到案后曾协助公安机关指认同案犯的重要事实,及时向法庭提交了《立功说明材料》,请求依法认定立功情节。庭审中,倪律师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着重就黄X的从犯地位、立功表现、初犯偶犯、自愿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展开充分论证,并提出量刑建议应考虑立功减让幅度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倪璠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黄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立功、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减轻情节,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最终判决黄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一致,系法定幅度内最低刑期),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已预交),退缴的违法所得1.54万元予以没收。该判决全面维护了黄X的合法权益,辩护效果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