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简介
当事人搭乘他人车辆外出务工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次事故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引发,交管部门认定两名事故驾驶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我方当事人作为车上乘客无事故责任。
事故造成当事人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腰椎骨折等多处严重伤情。接受委托后,张文昌律师代理该受害人提起诉讼。庭审中,驾车一方提出双方属于无偿雇佣关系的抗辩,同时本案存在好意同乘法律适用争议,案件赔偿责任划分较为复杂。
张文昌律师协助当事人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固定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证据,整理全套住院病历、医疗票据,围绕侵权责任、损失计算标准、好意同乘下责任分担等法律要点组织证据与代理意见,向各责任方主张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全部人身损害赔偿。
二、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张文昌律师核心代理意见:
1. 采信司法鉴定结论,认定受害人构成九级伤残,并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2. 全额支持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法定赔偿项目;
3. 结合受害人伤残等级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4. 厘清好意同乘法律关系,结合事故各方过错,对两名侵权责任人分别划定赔偿比例,判令两名侵权人按照责任划分向受害人承担赔偿义务,受害人各项人身损害损失依法得到赔付。
三、张文昌律师在本案的核心价值
1.应对复杂法律争议:直面好意同乘、对方抗辩雇佣关系等难点,厘清法律关系,争取对当事人有利的责任划分;
2.证据体系搭建完善:协助完成伤残及三期司法鉴定,完整梳理医疗、住院材料,全部关键鉴定意见被法院采纳;
3.赔偿标准争取有利:成功适用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完整覆盖受害人受伤后的各项法定损失;
4.诉讼策略落地:在多方主体、责任交错的交通事故中,帮助无责乘客拿到对应赔偿,维护乘车受害方合法人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