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当事人陈X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检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8.4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周浩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法律意见,检察机关依法认定陈X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决定,陈X未受刑事追究。
案件类型:刑事辩护
代理结果:无罪释放(不起诉)
裁决机关:深圳市宝安区XX
案件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30日6时46分许,陈X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深圳市宝安区某路段信号灯处时因故停车,后路人报警,公安机关派警前往现场处置。公安机关现场对陈X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随后,公安机关将陈X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其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58.4mg/100ml。
2025年12月9日,陈X因危险驾驶嫌疑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取保候审。2026年1月8日,公安机关以陈X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周浩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了解案情,指导陈X如实陈述、积极配合,并围绕其认罪态度、犯罪情节等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陈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X不起诉。
本案争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陈X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158.4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事实较为清楚,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从宽情节、是否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以及能否适用不起诉处理。此外,案发时间、驾驶路段、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等因素也会影响案件的处理结果。
本案的经验:
其一,危险驾驶罪入罪门槛相对明确,但并非所有案件都一律需要起诉判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的醉驾案件,辩护律师应积极争取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二,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前提,律师应尽早介入并引导当事人规范应对;其三,要善于结合呼气检测与血液检测结果、案发情形等细节,为当事人梳理并固定有利情节。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周浩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介入,指导当事人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围绕“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等要点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促成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当事人避免了被追究刑事责任,保住了“无罪”结果。
办案心得:
本案是醉驾案件争取不起诉的典型实践。办理此类案件时,律师要特别注重引导当事人在到案后如实配合调查、主动认罪认罚,同时综合案件情节向检察机关充分说明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理由。这一结果也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旦因饮酒驾驶被查处,应第一时间如实配合、依法应对,以免错失从宽处理的机会。
适用的法律纠纷用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涉嫌危险驾驶罪,希望争取不起诉或从宽处理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对醉驾案件处理程序、量刑标准有咨询需求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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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FAQ问答5条:
1. 问:醉驾一定会被判刑吗?答:不一定。对于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等情节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2. 问:危险驾驶罪的不起诉属于什么性质?答:本案属于酌定不起诉,即检察机关认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决定不起诉。
3. 问: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算醉驾?答:根据现行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即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本案当事人已达醉驾标准。
4. 问:醉驾被查后,怎么做对自己最有利?答: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主动认罪认罚,并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介入,争取不起诉或从宽处理。
5. 问:不起诉后还会留下案底吗?答:不起诉决定意味着当事人未再被判处刑罚,不构成刑事犯罪记录。相关程序性记录仍会保留在司法机关,可在律师指导下处理后续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