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铺租赁合同违约调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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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签约?
很多员工在接受了单位的两次合同续签之后在面临第三次时总是会因为单位的拖延而被侵犯权利,那么,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签约?其实第三次的签订除了要结合员工的协商规范以外还需要额外增加没有固定期限的待遇。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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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公房承租人怎么确定
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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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深圳市2024年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2、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年满18周岁。3、具有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4、缴纳社保达到一定年限。5、符合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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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公司口头调岗不出示文件是否违法
企业能否在未正式通知前口头宣布调岗,需视案情而定。若合同中已有调岗条款且双方协商一致,即便无书面通知也合法。但未经协商和书面通知擅自调岗则违法。通常,除劳动者同意外,单位不得单方调岗。然而,若调岗合理,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不降薪、与原岗位紧密相关,并提供充分证据,则调岗或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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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劳动争议
以租代购无力偿还怎么办
在采用以租代购方式时,如当事人无法一次性支付款项,应主动与对方协商分期偿还或延长还款期限,避免被起诉,减轻经济压力。如当事人有其他资产,可商议抵债。若对方也无力偿还,当事人可依法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明知有财产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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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欠款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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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铺租赁合同违约调解问答推荐
子女争夺遗产是调解还是打官司取决于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子女遗产纠纷问题的解决途径如下所示:首先,可考虑通过自主协商予以妥善解决。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当事人需秉持充分自愿原则,互相包容理解,对遗产分割的具体日期、实施方法以及各自应得份额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最终形成一份各方继承人皆能接受的协议,依照该协议进行遗产分配。其次,若无法通过自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则可寻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一种群众性的组织形式,在遇到继承纠纷时,如果相关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解决,便可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其进行调解工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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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商品房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房亦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并当买卖双方具备消费者特征时,才适用本法之规定。在这其中,作为购房者的买受人和作为出让者的卖方均需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任何一方未能依照约定行事,以致导致另一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方面的损失,则必须依法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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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约定欠缴物业费停电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因未按时支付物业费用导致物业停止提供水电供应的行为,其合理性值得商榷。此类行为在实质上具有非法性质,不符合法律法规。物业所有者倘若已经依法缴清相应的水电费用,便理应享有正常的水电服务权益。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以及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的运营单位有义务向终端用户收取相关费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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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还有商标权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注册商标之后的三年内若未能得到充分使用,该商标很可能将被剥夺其专用权。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商标经依法注册后,权利人通常可享有专有权,但仍存在特定情形导致该权利被剥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如商标连续三年没有投入实际使用,商标局可行使权力责令相关期限内进行纠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此举旨在敦促商标注册责任人适时且合理地运用已注册商标,以避免商标资源的无谓浪费,实属国家为保护商标权益而采取的重要举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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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只有40年土地使用权是商住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土地使用特性来看,传统意义上的商业用地上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为四十年。因此,若购房者购置的房产属于商业性质的公寓房类型,则该物业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确仅有四十年的期限。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公寓房通常采用商业化的水、电供应方式,并无法接入天然气管道。虽然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住宅的实用性,但是从根本角度出发,这类房产在功能上仍然以商业用途为主导,同时也无法办理户籍手续。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情况下,开发商实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便可计为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起点,换言之,当购房者取得房屋并开始入住时,实际上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已经不足四十年。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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