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分割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杭州房产分割推荐文章
房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久?
房屋质量保修期限根据部位不同也不一样,如果是主体结构,则不得低于合理使用期,而房屋防水工程保修期是五年,电气工程则是两年。房屋质量保修期限从交付之日开始计算,业主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及时找开发商解决。
10w+
浏览
2024-05-28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使用
1、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2、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准备材料。3、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资料。4、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5、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10w+
浏览
2024-05-28
休产假扣工资吗,产前假工资规定
休产假不扣工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10w+
浏览
2024-05-28
2024交通违章扣分标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
10w+
浏览
2024-05-28
无房证明去哪里开?需要什么资料?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城镇的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大厅盖章或者换取新的凭证。
10w+
浏览
2024-05-28
查看全部知识
杭州房产分割问答推荐
爷爷奶奶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爷爷奶奶所共有的房子由孙子继承。当时未办理过户。现在爷爷奶奶过世,孙子要办理过户,姑姑不同意怎么办?谢谢律师
[律师回复] 你这个离婚协议,具体是怎么写的?我得看一下,因为离婚协议本身他跟遗嘱似的,两个性质的,只有另一组了,那你在他俩去世之后,60日之内才能表示继承,或者是不计成,那你现在只有的离婚协议的话,你的继承权很难得到保证
李玉红等
6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家庭成员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按照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通过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所获取的经济收益,均应归属其个人所有;若该土地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则其中各户家庭成员依法应当平等分享相应的收益权益。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性表现为:1.承包经营权仅限于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水面等自然资源之上。2.承包经营权主要涵盖了对上述各类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
[律师回复] 你好,夫妻如无特殊财产约定,离婚时一人一半。
王兵等
6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婚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
[律师回复] 解析: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如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者,配偶一方皆有权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配偶中有一方故意隐匿、非法转移、变相出售、恶意破坏或挥霍处置夫妻共有的财产,甚至试图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以严重损害另一方在夫妻共有财产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其次,当配偶中的一方承担着法定的抚养义务,而其所抚养之人患有重大疾病急需治疗,但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可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转业费29万离婚分割怎么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鉴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明确规定关于军人转业费用的所有权归属认定问题,因此我们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对该笔费用的所有权归属进行逐项分析与判断。首先,对于军人在结婚前所服役期间所获得的兵龄及军衔奖励部分,应当被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这部分财产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进行分割;其次,对于军人在结婚后所服役期间所获得的兵龄及军衔奖励部分,则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这部分财产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进行分割。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共识;若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和女性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临平区房产分割律师
钱塘新区房产分割律师
西湖区房产分割律师
拱墅区房产分割律师
萧山区房产分割律师
滨江区房产分割律师
余杭区房产分割律师
上城区房产分割律师
临安区房产分割律师
富阳区房产分割律师
桐庐县房产分割律师
建德市房产分割律师
淳安县房产分割律师
宁波房产分割律师
温州房产分割律师
舟山房产分割律师
绍兴房产分割律师
衢州房产分割律师
嘉兴房产分割律师
湖州房产分割律师
金华房产分割律师
丽水房产分割律师
台州房产分割律师
上虞房产分割律师
找杭州专办房产分割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杭州有名房产分割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杭州律师
>
杭州房产分割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