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通过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所获取的经济收益,均应归属其个人所有;
若该土地系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则其中各户家庭成员依法应当平等分享相应的收益权益。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性表现为:
1.承包经营权仅限于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水面等自然资源之上。
2.承包经营权主要涵盖了对上述各类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