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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房地产打官司推荐文章
离婚时新婚姻法房产证名字是谁就归谁吗?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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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2024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
我国目前的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大概是0.6元到30元,其划分了四个等级,第一个等级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5-30元。第二个等级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1、2-24元。第三个等级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9-18元。第四个等级是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为0.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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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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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何计算?
土地使用税的房产税可以根据从价计征,也就是按照这个房子它的具体原来的价值然后要把一定的比例之后减掉,减少了剩下来的那一部分价值,再进行计算,就是原来的房产价值乘以他减掉的那一部分,再和他每一年的税率相乘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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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军队经济适用房买卖可以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可以的;但前提也是有条件的,一般可以购买的有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以及还有配偶在当地有城镇的户口或者是军人再者就是居住在公寓区,而且经核实确无其他住房的非在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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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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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房地产打官司问答推荐
我自己的房子,有城管下的违建勒令拆除,我没处理,就给卖了,不能证明我告知了买方,现在对方要求退房,打官司能赢么
[律师回复] 可以看看证据情况建议点击头像联系方式把这个事来龙去脉都说一下
杨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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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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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识保留诉讼追诉权利,法官会受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的确如此,然而根据常规的民事诉讼法则,对于同一事项以及同一当事人,一旦经过法院的公正审理后,便不得再次进行类似的诉讼行为。所谓的保留诉讼权利,其含义主要在于明确表达出“我拥有通过诉讼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通常被用作警示或者声明之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我们做出这样的声明时,并不意味着会立即启动诉讼程序,而未来是否会采取诉讼行动,则取决于事件的整体发展趋势以及权利人是否决定发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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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完庭法官叫退赃要不说多判由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中国刑法明文规定,对于任何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不当利益及财务,应予坚决追查回笼或敦促退回原主。在此过程中,退赃行为可细分为犯罪分子主动退赃以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其退赃两种情况。对于犯罪分子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的一切财物,均须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而针对受害方之合法财产,则应在适当时间内予以归还;对于违禁物品以及为实施犯罪活动所使用的个人财物,则必须予以没收。所有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均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缴国家财政,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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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尽量不要打官司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1.案件审理耗时较长,当事人需投入大量时间成本。鉴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通常须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程序,故导致此类案件整体审理周期相对较长,一般状况下,一审所需时间约在两年左右,部分案件甚至周期更长。2.涉案专业领域为医学,当事人需投入大量精力来学习掌握相关医学知识,以此支付精力成本。3.案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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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原告如何跟法官说话
[律师回复] 解析:原告于开庭之际同法官展开交流时,务必保持阐述诉求的准确性以及充足的证据支持,严格遵守法庭运作的规定并尊重法官的指示。通过采取上述的手段和策略,原告能够更为高效地传达出其诉讼请求的核心内容,并且有力地捍卫自己的法律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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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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