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住房拆迁律师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湖北住房拆迁推荐文章
异地医保居住证明怎么开
异地居住证明开具,可以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证明,也可以到小区的物业来进行办理,只要进行盖章确认就可以了,居住证的办理需要去到当地的派出所提交相关的资料,申请办理居住证。
10w+
浏览
2024-06-03
国家对安置房的政策是什么?
国家对安置房的最新政策是定向安置房所安置的对象除了城镇居民的被拆迁户之外,也包括有征迁房屋的农户,按照相关的规定,重大市政工程的动迁居民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者配套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的安置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
10w+
浏览
2024-06-03
经济适用房政策包括哪些规定?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10w+
浏览
2024-06-03
保障性住房的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个人购买经适房,契税的征收是在法定税率的基础上减半。2、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经适房经营管理单位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作为经济适用住房。3、土地增值税,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0w+
浏览
2024-06-03
无房证明在哪里开?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房屋管理部门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便可在就近的各区房地产档案对外服务点办理该项业务。
10w+
浏览
2024-06-03
查看全部知识
湖北住房拆迁问答推荐
住宅只有40年土地使用权是商住吗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土地使用特性来看,传统意义上的商业用地上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为四十年。因此,若购房者购置的房产属于商业性质的公寓房类型,则该物业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确仅有四十年的期限。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公寓房通常采用商业化的水、电供应方式,并无法接入天然气管道。虽然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住宅的实用性,但是从根本角度出发,这类房产在功能上仍然以商业用途为主导,同时也无法办理户籍手续。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情况下,开发商实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便可计为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起点,换言之,当购房者取得房屋并开始入住时,实际上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可能已经不足四十年。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公安指定的监视居住律师能会见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实施了监视居住措施后,相关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仍享有会见其聘请的律师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只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以及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执业证明文件,同时携带委托书或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就有权请求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此时,看守所必须在收到请求后尽快安排会面事宜,最晚也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如果买房了拆迁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在面临住房拆迁时,通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补偿金额在十余万元至数十万元之间浮动不决。然而,具体的补偿金额其实可通过双方协商来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被拆迁的业主有资格获取的补偿金数额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计算:首先,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价值;其次,搬迁费用以及安置费用等各项补偿也不可或缺。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异地迁户口需要本人回去不取决于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此,我们需要明确告知您,在办理户籍迁移过程中,虽然部分环节可委托家人代理操办,但直至最终的户籍迁入地入户登记阶段,仍需本人亲自前往现场进行办理,之后方可进行身份证明文件的申领手续。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如下:首先,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以供查验;其次,将户口簿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并提交以备审核;此外,若涉及因工作调动引起的户籍迁移需求,应持有新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时提交审核;而对于因婚姻关系引发的户籍迁移事宜,则需携带结婚证书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仅能为本人或其配偶的姓名,其他人员的姓名均不被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拆迁差别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在涉及国有出让与划拨土地的拆迁事务中,其主要差异在于:对于出让土地而言,通常会依据市场评估价格来确定补偿标准,同时也会对其上所附着的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全面的补偿;而对于划拨土地来说,则往往需要在扣除应缴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后,再行给予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武汉住房拆迁律师
宜昌住房拆迁律师
襄阳住房拆迁律师
十堰住房拆迁律师
荆州住房拆迁律师
黄石住房拆迁律师
鄂州住房拆迁律师
孝感住房拆迁律师
咸宁住房拆迁律师
黄冈住房拆迁律师
仙桃住房拆迁律师
恩施住房拆迁律师
随州住房拆迁律师
潜江住房拆迁律师
荆门住房拆迁律师
天门住房拆迁律师
省直辖住房拆迁律师
北京住房拆迁律师
上海住房拆迁律师
天津住房拆迁律师
重庆住房拆迁律师
广东住房拆迁律师
江苏住房拆迁律师
浙江住房拆迁律师
山东住房拆迁律师
河南住房拆迁律师
河北住房拆迁律师
四川住房拆迁律师
辽宁住房拆迁律师
安徽住房拆迁律师
陕西住房拆迁律师
湖南住房拆迁律师
贵州住房拆迁律师
福建住房拆迁律师
黑龙江住房拆迁律师
云南住房拆迁律师
山西住房拆迁律师
江西住房拆迁律师
广西住房拆迁律师
甘肃住房拆迁律师
内蒙古住房拆迁律师
吉林住房拆迁律师
新疆住房拆迁律师
宁夏住房拆迁律师
海南住房拆迁律师
青海住房拆迁律师
西藏住房拆迁律师
香港住房拆迁律师
澳门住房拆迁律师
台湾住房拆迁律师
找湖北专业住房拆迁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湖北擅长住房拆迁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湖北律师
>
湖北住房拆迁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