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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假多少天2024是如何规定的?
深圳产假为98天,具体的规定是可以在产前休息十五天,如果遇到难产的,那么就可以增加产假十五天;如果男方有生育保险的话,那么也是可以按规定休息产假,在此期间都是可以享受到产假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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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是怎样的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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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是多少?
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在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的年利率是4.35%,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的年利率是4.3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的年利率是4.7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的年利率是4.75%,五年以上贷款的年利率是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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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2024年新婚姻法结婚年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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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基数是多少?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最高基数是工资标准的12%,这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个人的实际工资数额大小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法律来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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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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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离婚房产分割问答推荐
离婚房屋西法如何处理房产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离婚之后房产财产分配问题的基本准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房屋赠与协议尚未完成相关过户手续,该房产将被视为赠与人所有,无需进行财产分割;其次,若是在婚后,某一方的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其记入子女的名下,那么这座房产则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同样不会参与到财产分割中来;再者,倘若在结婚期间,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不论最终将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都需要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此外,若在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开始还贷,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但婚后所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人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最后,如果是双方以父母的名义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而产权又登记在其中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这座房产的所有权将属于父母,而非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无法进行分割。此时,只能依据实际出资情况来计算债权,并要求偿还相应的出资额度。至于婚后以抵押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由于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进行房屋产权分割时,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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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需要公证吗
[律师回复] 解析: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对于财产的分割处理并不需要进行任何形式的公证认证手续。在此环节中,男女双方完全有权利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资产以及双方在婚前各自拥有的资产,进行自由的划分和认定,既可选择将其全部归属于个人所有,也可以选择将其视为共同所有,甚至还可以选择将其中一部分划分为个人所有,而另一部分则作为共同所有。然而,这种划分和认定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表达。此外,夫妻之间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资产以及双方在婚前各自拥有的资产的书面约定,对于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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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再诉讼分割财产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面对离婚纠纷时,若需申请法律诉讼并请求财产分配,则以下为具体执行流程:首先,原告应将整理完善的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呈交给有合法权限裁判此类案件的人民法院,然后由该院决定是否正式接收此项诉讼请求受理;其次,在法院决定受理之后,将会先进行调解程序,以期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但如果调解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便会进入到正式的审判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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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有房产没分割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经过离婚程序后,若房产尚未进行分配权属划分的情况下,可考虑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未果,亦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再次进行财产分割。以下将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条款规定:1.若一方全额支付房款并已进行产权登记,且产权只归属单一个人,则该房屋应被视为该人独有的私人财产。在此情况下,除非存在其他明确的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该房屋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若一方全额支付房款,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若在离婚过程中无法达成协议,法院有权对此类房产进行分割。3.若在产权登记之前,房屋系以贷款形式购买,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还款却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屋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然而,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以及还款部分,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就此部分提出分割要求。4.在夫妻结婚之后,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何方名下,均应被视为共同财产。5.若一方父母为其子女购买的房屋,应被视为对其子女的单独赠予,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存在其他明确的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该房屋不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6.若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且全额支付房款,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根据出资比例,该房屋应被视为按份共有。反之,若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而又无任何关于份额的特别约定,则该房屋应被视为共同共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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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同一户口夫妻离婚财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配问题,一般的法律规定如下所述:首先,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通常应当平等分割,而对于个人专用品等特殊物品,则通常应归其个人所有;其次,针对那些不易分割且需共同使用的房屋,应该依据双方的住房需求状况以及是否有利子女抚养或者未犯错一方等因素来进行分配,取得房产的一方可就此向另一方提供相当于该房地产价值一半的赔偿金;第三,当夫妇因工作原因居住在两地且各自独立管理和使用共有财产时,在离婚分割这些财产时,每一方都将拥有自己负责管理和使用的部分;最后,需要关注的是,如果存在巨大的财富差距,那么拥有更多财产的一方有义务用与其差额相等的财产来填补另一方的空缺。对于那些在婚前已经拥有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于自然损毁、消耗或消失的情况下,离婚时另一方提出要用共同财产弥补损失的请求,这项主张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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