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伤单位赔偿谈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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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伤单位赔偿谈判推荐文章
事业单位公休假国家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保证职工年休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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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202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第3款的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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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判完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后怎么朝外面办
当法庭判决需入狱服刑时,申请缓刑需向监狱递交正式申请书。交付执行前,短期监外执行由负责交付的法院决策;交付后,短期缓期执行由监狱或看守所书面建议,上报省级监狱管理机构或设区市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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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刑事处罚辩护
工伤报案超过24小时是否会影响工伤认定
工伤报案超过24个小时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到工伤认定,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当中规定,发生了用工安全事故之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之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一定必须要在24个小时之内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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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基层法院认为可能判处死刑的标准是什么
死刑是最严厉的惩罚,适用于犯下极其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但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有严格限定,如罪犯需满足“对国家及人民危害极重且情节恶劣”、“导致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造成严重后果”、“情节特别严重”及“涉案金额巨大并带来重大损失”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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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死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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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伤单位赔偿谈判问答推荐
职务侵占罪单位如何索赔
[律师回复] 解析:在我国,对于涉及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不允许对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唯一的路径是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或责令被告人进行赔偿,若以退赔方式无法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则受害人可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若犯罪分子因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导致受害人遭受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对于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其视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然而,即使经过追缴或退赔,仍然未能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法院亦会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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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洗钱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自然人犯下洗钱罪行者,将依法没收其在实施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组织犯罪以及走私犯罪过程中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及由此产生之收益。同时,还需根据具体案情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按照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以下向其征收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仍然需要按洗钱金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以下向其征收罚金。而对于单位犯下此等罪行者,将对该单位施以罚款惩罚,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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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签字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公司对账单的签字所产生的责任范畴,我们需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具体剖析。当相关人员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后,该对账单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可被当作有效凭据加以运用。然而,如存在确凿的证据证实对账单存在误算现象,则此种情况将不适用上述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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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之单位犯罪认定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单位合同诈骗犯罪的确定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而最终他获得的全部或部分非法所得都被单位占有,那么就可以判定这属于单位的诈骗活动;反之,如果一个行为人假冒既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并且这个行为并未得到真实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的认可和追认,那么这样的行为只能算是个人诈骗犯罪。其次,如果单位内部的自然人,无论是身处管理岗位还是普通职员,他们在职权范围之内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并且最终这些自然人所获取的非法所得都归属于单位,那么这种情况也应视为单位的诈骗活动。再者,如果行为人是利用单位的名义进行的非职务行为或者未经授权的行为,但在实施之后单位并没有给予追认,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被视为个人诈骗犯罪。最后,如果一个自然人在得到单位的明确授权之后,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并且在事发后单位给予了追认,而且最终这些非法所得也都归属于单位,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单位的诈骗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单位诈骗的案件,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对单位施加相应的罚金处罚。单位合同诈骗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各类主体,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掩盖真相等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从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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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刑事是违法行为吗
[律师回复] 解析:扰乱单位秩序这一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符合犯罪的定义,而仅仅被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干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导致其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育、科研等各项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但并未给这些单位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实质性的损害。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并未对相关单位造成重大损失,那么一般情况下将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然而,如果此类行为已经对单位的正常运转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当事人很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纪律处分。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尽量避免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对于任何有关此问题的疑问或者想要获取更深入的信息,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机构的帮助与指导。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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