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对于涉及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不允许对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唯一的路径是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或责令被告人进行赔偿,若以退赔方式无法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则受害人可选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在此过程中,若犯罪分子因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导致受害人遭受物质损失,人民法院应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
对于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其视为量刑情节予以考量。
然而,即使经过追缴或退赔,仍然未能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此时,人民法院亦会依法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