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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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推荐文章
公司委托书格式范文怎么写
兹有我司需办理_(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名称:(盖章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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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公司法人免责协议怎么写
写清甲方姓名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名称。表明双方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分条举例。如第一条:直接责任人和实际管理者为甲方。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职位。结尾签字,写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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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如何预防校园暴力伤害事件?
如果想要从最大程度上降低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防范工作必须要做好。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不是学校或学生单方面的事情,需要全方位、多层次的进行有效预防干预。分别为1、一般性原则2、家庭方面3、教育机构方面4、社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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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合伙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共同财产纠纷可通过协商或第三方协调解决,不满意或无法达成共识可依据有效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无有效仲裁协议或协议有瑕疵,则只能向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须遵守并履行生效判决、仲裁裁决及调解书,违者可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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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合伙联营
房产纠纷有录音吗有效吗
录影纪录作为视觉和听觉材料的一部分,被视为证据的其中一种形式。然而,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录影记录容易遭到裁剪、修改或伪造。因此,在录制过程中,需要首先明确自身的身份以及录制的具体时间,同时也需精心设计引导或提示对方陈述其身份的措辞,从而增强证据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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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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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离婚协议书效力纠纷问答推荐
劳动合同书电子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解析:确实存在着这种情况。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在缔结劳务关系时,有必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书面形式”这个术语,主要是指合同书、书信或者能够实实在在地体现其所承载内容的其他形式,如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以及电子邮件)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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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孕入职公司合同是否可以无效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员工在入职时故意隐瞒怀孕情况的行为,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首先,如果员工仍然具有履行现有的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意愿,则应当允许其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其次,若因为员工并未做出任何过失行为的前提下,依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就必须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向该员工支付适当的经济赔偿金。,通常来说,女性怀孕是属于她们自身的私人生活,同时也是法律给予每一位女性应得的基本权益,至于是否已经怀孕,这并非是履行劳动合同所必需的,也不构成履行劳动合同的鮮明直接的先决条件,因此,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因为员工入职时隐瞒怀孕这个事实而以此为依据来解雇该名员工的。然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下几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或部分无效的:(一)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另一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者更改了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试图逃避自己的法定义务,或者限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强制性的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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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处罚种类哪些有法律效益
[律师回复] 解析:行政处罚主要涵盖了以下六类不同的情况,具体内容如下所述:首先是警告以及涉及通报批评的行为;其次是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以及对非法财物的处置;再次是暂时扣留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许可证件等措施;接下来是限制相关主体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责令相关企业停止生产运营,关闭企业或者限制从业人员的工作活动;最后,我们需要提到的是行政拘留这一惩罚方式;此外,还有其他的行政处罚方式,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其他形式的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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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没收的书抢回来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虽然理论上讲,财产原有的所有权依然归属于行为人,然而在经过国家没收后,便意味着国家在此过程中合法地取得了相关物品的所有权。未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并在行为人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擅自将已被没收的财产取回,无疑会触犯我国法律关于盗窃罪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典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秘密手段窃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的犯罪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采取隐蔽、不易察觉的方式,将他人的财物悄无声息地据为己有。因此,当财产被国家没收之后,行为人便失去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也就是说,这些财产不再属于他们。如果行为人试图将这些财产偷偷拿回,那么便是侵犯了国家对于这些财产所拥有的权益,这种行为实质上就是盗窃,若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进行刑事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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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取证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行政复议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行政相对人应依照法定程序向有权受理复议请求的复议机构递交复议申请书;接着,该复议机构将审查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并决定是否予以受理;若决定受理,则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书面审查;最终,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公正合理的复议决定,并将复议决定书送达至各方当事人手中;如若不受理,也会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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