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车位销售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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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集体户口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办理集体户口条件是单位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有本市户籍的员工在20人以上,有专职的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或者是在社保管理部门登记了社会保险的企业,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宿舍,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员,有专人负责集体户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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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用人单位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要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也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其中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社会保险的大部分费用,员工只需要按比例缴纳少部分的费用,其中生育保险不用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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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单位开具无犯罪记录怎么开
办理企业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带以下材料到检察院办理: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7、如有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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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购销合同印花税优惠政策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计征依据是合同金额。为了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对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的纳税人,按下列标准确定核定征收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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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生育险报销标准2024新规定是什么
生育险报销标准规定是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计划生育手术费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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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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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车位销售纠纷问答推荐
销售者不知情销售假冒产品是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 解析:若行为人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法律规定缺乏明确认知,那么即便其已触犯此项罪行,也并不意味着其可因不知情而豁免刑事责任。实际上,本罪的认定条件包含两项要素:一方面须明知所售商品为伪劣商品;另一方面则需认识到此类商品或许属于伪劣品。因此,不能单纯地依据行为人是否知晓相关罪名来判断其是否构成犯罪。对于生产商和销售商而言,如在产品中掺入杂质、假货,以次充好或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且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时,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承担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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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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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合同开发商打错金额,如何追究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倘若经确认签署的合同中的金额存在误谬,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加以纠正:首先,通过彼此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内容进行必要的修订以改正错误;其次,可以拟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这是对原有合同的有益补充,能有效地变更或修正相关条款内容。值得指出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及第五百四十三条的明确规定,承诺的具体内容应与要约的实质内容保持一致。换言之,关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及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方面的变更,均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改变。因此,在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先前出现的错误进行详细阐述并予以修正。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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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师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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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食品8万多判刑判几年
[律师回复] 解析:销售能够对人类身体健康带来潜在威胁的食品的犯罪行为,亦称“销售毒害食品罪”,其具体含义是指在所销售的各类食品之中擅自添加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者明知所销售之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却故意隐瞒而进行销售。对于此类罪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应给予相应的刑事制裁,判刑依据如下所述:首先,若此罪状得以成立,则被告人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罚金责任;其次,若销售毒害食品的行为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较为严重的伤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被告人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仍需承担罚金责任;最后,若销售毒害食品的行为导致消费者死亡,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那么被告人将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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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之单位犯罪认定有几种
[律师回复] 解析:针对单位合同诈骗犯罪的确定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而最终他获得的全部或部分非法所得都被单位占有,那么就可以判定这属于单位的诈骗活动;反之,如果一个行为人假冒既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并且这个行为并未得到真实法定代表人和单位的认可和追认,那么这样的行为只能算是个人诈骗犯罪。其次,如果单位内部的自然人,无论是身处管理岗位还是普通职员,他们在职权范围之内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并且最终这些自然人所获取的非法所得都归属于单位,那么这种情况也应视为单位的诈骗活动。再者,如果行为人是利用单位的名义进行的非职务行为或者未经授权的行为,但在实施之后单位并没有给予追认,那么这种情况就应该被视为个人诈骗犯罪。最后,如果一个自然人在得到单位的明确授权之后,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并且在事发后单位给予了追认,而且最终这些非法所得也都归属于单位,那么这种情况同样可以被认定为单位的诈骗活动。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到单位诈骗的案件,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对单位施加相应的罚金处罚。单位合同诈骗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各类主体,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假陈述、掩盖真相等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从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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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扰乱单位秩序刑事是违法行为吗
[律师回复] 解析:扰乱单位秩序这一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符合犯罪的定义,而仅仅被视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具体来说,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干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导致其工作、生产、经营、医疗、教育、科研等各项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但并未给这些单位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其他实质性的损害。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若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并未对相关单位造成重大损失,那么一般情况下将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然而,如果此类行为已经对单位的正常运转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当事人很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纪律处分。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尽量避免实施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对于任何有关此问题的疑问或者想要获取更深入的信息,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机构的帮助与指导。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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