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责任维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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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事故责任维权推荐文章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的本质是什么
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这是安全生产最根本、最深刻的内涵,是安全生产本质的核心;突出强调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所谓最大限度的保护,是指在现实经济社会所能提供的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尽最大的努力,采取加强安全生产的一切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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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是:1、办理婚姻登记。2、出具婚姻关系证明。3、依法处理违法的婚姻行为。4、宣传民法典律,倡导文明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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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成都房屋维修基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标准为:建设单位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5%和3%缴存,归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 ;拆迁安置单位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和2%缴存,归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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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交通事故赔偿私了后反悔怎么办
1、交通事故确实造成当事人的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2、实践中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达成的所谓的“私了”协议,如果当事人反悔或已经履行后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会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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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网络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网络维权的途径包括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作为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保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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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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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事故责任维权问答推荐
职务侵占罪怎样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职务侵占案件,被害人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恢复自己所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因为此类案件通常都是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违法行为,涉及到侵犯公司或企业利益的问题,属于经济纠纷性质,不适合以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发出追缴令或者责令罪犯赔偿,以弥补自身的经济损失。然而,即使采取了上述措施,损失依然无法完全弥补的话,那么被害人就有权利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外,如果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导致其遭受物质损失,那么人民法院也应该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其视为量刑情节加以考虑。最后,如果经过追缴或者退赔后,仍然无法弥补损失,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将会对此类案件予以受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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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擅自挪用物业维修基金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挪用居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行为,相关的法律规定了严厉的惩戒措施: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归还被非法占用的专项维修资金,并对其实施公开警告;其次,对于其违法获利予以没收;再者,可按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额外收取被挪用数额两倍以内的罚款。最后,若情节特别严重,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以及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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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交保险员工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若贵司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我缴纳社会保险金,那么这无疑是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均应无条件地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换言之,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本单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障参保手续以及为其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非是一种供双方协商讨论的事项,只要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雇佣关系,用人单位便需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个责任。倘若您发现所在单位至今尚未对您进行社保的正常缴纳,首先可以尝试与贵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他们尽快将过去未曾缴纳的社保费用补充至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如若贵司对此置之不理,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发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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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医磨坏我一个牙不肯赔偿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若与口腔医疗机构存在争议或纠纷,双方可选择通过协商解决矛盾,若协商无果,则可依据相关法规及程序,积极收集各类必要的证据,并向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在此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原告方须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团体;其次,必须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再次,需要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支持该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最后,所涉及的争议事项应在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范畴之内,并且该法院对该案拥有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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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造谣侮辱我导致我离婚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当您遭受他人蓄意诽谤之时,您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以消除负面影响。同时,若对方的恶行导致您的声誉受损程度极为严重,您也可选择向相关司法机构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牢记,作为公民,我们的人格尊严是受到国家法律严格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破坏这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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