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周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234人
执业:
10年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律师档案
查看详情
抱歉,没有找到相关律师
邳州市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法律规定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3、合同的内容要明确。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10w+
浏览
2024-06-01
工伤保险公司赔付流程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法定时效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一般刑事案件都设有法定时效,超过期限法律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犯罪危害较轻且被限制人身自由未超5年的,叛逃出境后追诉期为5年;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缓期的罪犯,以及抗拒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追诉期为10年。时效从审判日当天追溯至犯罪发生日。若检察院未启动调查且无人申诉举报,此规定生效。若检察院认为需追究责任,可申请延长追诉时效。
10w+
浏览
2024-06-01
工伤赔偿标准
组织未成年卖淫罪量刑标准规定是什么
对组织未满18周岁者从事性交易活动的犯罪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有组织或强迫他人从事性交易活动者,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金;情节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进行性交易者,应受更严厉的刑罚。
10w+
浏览
2024-06-01
刑事处罚辩护
民事诉讼法对买卖合同无效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存在以下情形:违反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对方恶意勾结,侵犯他人权益;合同非双方真实意图或存在欺诈、误导;受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这些情况均可导致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10w+
浏览
2024-06-01
合同效力
北京高院商品房买卖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是,如果在同等条件下出租人把房子卖给了第三方,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承租人想要购买房屋,并且也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院一般都会支持承租人的诉求的。
10w+
浏览
2024-06-01
查看全部知识
邳州市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问答推荐
拐卖儿童罪追诉期限过了还追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拐卖儿童行为,即使其超过追诉期限,仍应判定为有罪。然而,此种情况下的刑事案件已然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追诉期限,即意味着国家将不再对此类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这并不等同于被告方未曾触犯任何刑律。在此需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受害人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而上述机构却未能依法予以立案处理的话,那么该案便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网约车司机撞死人付事故全责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若您在搭乘网络预约出租车时不幸遭遇车祸事故,您有权索求以下各项赔偿:1.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具体包括以下项目:①死亡赔偿金: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标准,按二十年计;但对于六十周岁以上者,每增龄一岁则递减一年;倘若年满七十五周岁及以上者,应按照五年计算。②丧葬费: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③被抚养人生活费:此项费用将计入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中。④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所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并结合病历与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认。⑤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以及其收入状况进行确定。⑥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以及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确定。⑦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⑧住院伙食补助费: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程度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进行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拐卖儿童罪的既遂标准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将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其家庭或法定监护人身边强行带走的,即可被视为拐骗儿童罪的既遂行为。拐骗儿童罪是指那些擅自将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其合法居所或者合法监护人身边强制带走的行为者,将面临至少五年内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律制裁。此种犯罪行为的背后责任形式是故意为之。行为人不仅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实施拐卖妇女人口或者儿童人口的违法行为,而且不能出现误将妇女当作儿童进行拐卖的情况,反之亦然。这种在同一构成要件内的事实认识错误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除故意之外,该犯罪行为还需要有明确的出卖目的。然而,出卖目的并不等同于营利目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权往境外的。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未按协议支付工资申请双倍赔偿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签署劳动合同情形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系合法权利。若出现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逾越一个月但未满一年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则用人单位应依法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如劳动者在工作超过一个月后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有权主张双倍工资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没钱赔付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在面临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且肇事者无力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家属可依据交警部门所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责任划分的比例,向当地法院发起诉讼程序,以期追索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待法院作出判决后,若被判定有责任方确实无法筹集足够资金进行赔偿时,原告方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在此期间,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被告方的其他财产进行评估并折抵为相应的赔偿款项。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咨询...
1
名律师已解答
获取解答>
查看全部咨询
周边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服务
南京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苏州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无锡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常州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南通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镇江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扬州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泰州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徐州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盐城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淮安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连云港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宿迁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沭阳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鼓楼区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泉山区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云龙区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贾汪区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新沂市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睢宁县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沛县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丰县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铜山区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九里区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徐州新城区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找邳州市专业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就上律图,我们为您提供2024年邳州市知名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电话以及律师执业信息,做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首页
>
找律师
>
邳州市律师
>
邳州市预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请确认咨询信息
温馨提示:若脱离平台进行转账或付费将不受平台保障
电话咨询
律师
深度沟通20分钟,问题解决率99%
解答不限次数,服务时间内无限次追问
律师一对一电话服务,提供专业指导建议
服务类型:
联系电话:
手机号已加密,律师将无法获取您的真实手机号
若律师未及时响应,平台将推荐优选律师为您服务
推荐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