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阳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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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推荐文章
公诉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44号文件规定,公诉意见书应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对法庭调查的简要概括。2、进行证据分析,认定被告人的罪行。3、进行案情分析,概括案情的全貌,揭露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4、分析被告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5、进行法律上的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阐明被告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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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个人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口头协议。租房必须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2、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3、出租人不受限。4、出租人身份。5、转租义务。6、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7、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取。8、规避模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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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内地民众在国外买房可以移民吗
内地民众在国外买房也是可以移民的,但具体也要看自己到底想要获得哪一个国家的国籍,因为每个国家所规定的移民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买房移民主要是德国,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的这些国家规定的政策,如果想要获得美国的国籍的话,恐怕光靠买房是没有办法移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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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同居房产纠纷如何起诉
对于涉及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问题,原告可选择在被告实际居住所在地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处理;如若被告并未明确确定自己的居住地点,则可选择在被告频繁活动或习惯居住的地区所属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果被告的居住地址与其习惯居住地并不统一,那么应优先选择在被告长期居住的地区所属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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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4
同居
农民工子女异地上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家长可持“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或租(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暂住地所属施教服务区学校申请登记。如学校班额已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定标准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则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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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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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问答推荐
皮带算持械吗
[律师回复] 解析: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正常使用警用皮带。尽管皮带上印有警方专用标识,但此类物品并非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用以表明其官方身份所必需的工具,执法人员通常会通过着装规范和工作证件来证明自身的职业身份。因此,非执法人员持有警用皮带并在个人生活中使用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若将此类物品滥用于冒充警察则构成了违法行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诸如公务员面试等特定场合,不得使用带有特殊标识的皮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三条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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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网络申请流程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我国现行离婚制度主要分为两类,即协议破产方式与诉讼离婚方式。关于前者,如需在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登记,您可按照以下步骤在线办理:首先,请访问所在民政局的官方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接着,选择您需要办理的业务服务项目,并在备注栏目中详细标注您的姓名及其他信息;随后,将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电子照上传至指定区域,同时详述离婚理由;最后,完成认证提交作业,静待审核通过或撤销通知,以便安排现场面谈时间。至于后者,也就是网上提起离婚诉讼的流程亦有两种途径:其一是用智能手机App进行立案,另一种是利用个人电脑使用微信搜索"移动微法院"的功能,找到对应的小程序后进入主界面,选择"我要立案"选项,此时将显示一个需进行注册的页面,请根据指引逐步完成注册操作,成功登录后,依照系统提示勾选所需选项,填写必要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最后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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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乃民事责任领域的重要分类标准之一。其中,民事责任制度以无限责任为基础原则,仅在法律特别规定的特定场景中采用有限责任予以替代。无限责任通常适用于各类情形,而有限责任则被严格限制于具备特殊规定条件的特定环境之下。所谓无限责任,即当企业资产无法完全偿还已到期的债务时,投资方必须以个人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本质上实现了企业责任与投资方责任的紧密结合;至于有限责任,则是指责任人仅需以其部分财产承担相应的责任。有限责任制度有助于减轻和分散风险压力,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降低交易成本及管理负担,从而推动公司高效运营并不断发展壮大。然而,无限责任对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此外,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位合伙人应对合伙债务承担全额清偿的义务,同时,合伙债权人亦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意一位或多位成员请求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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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困人员供养证如何申请
[律师回复] 解析:关于申请成为农村五保户的程序如下所述:首先,欲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者,应自行向所属村民委员会递交申请;其次,若由于年龄尚幼或智障影响无法表达自身意愿,可委托村民小组或其他村民代表为其申请;再次,经过村民委员会公开公正的评议之后,如符合相关条件,则需在本村范围内公示,确认无重大异议后,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交至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第四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评议意见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须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及相关资料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最后,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需要在收到审核意见和相关资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最终审批决定。对于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者,将颁发《农村五保供养证书》;而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拒绝原因。此外,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详尽的调查核实。如有必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亦有权进行复核。申请人、相关组织或个人均需积极配合,接受调查,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当五保供养对象不再满足法定条件时,村民委员会或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及时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可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同样地,五保供养对象离世后,丧葬事宜处理妥当,村民委员会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仍需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上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方能注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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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用地村民之间交易是否需要政府审核
[律师回复] 解析:我国农村范围内的土地归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即乡村集体所有,农民仅享有土地使用权利而非所有权。因此,农民无权擅自将其自身拥有的土地进行转让、出让以及出售给非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群体。关于农村土地的合法转让情形,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仅限于同村且未取得宅基地的家庭之间,同时还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由乡镇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确认其合法性。反之,未经申请擅自转让的行为则属违法。其次,农村耕地的转让相对较为简便,只需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完备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即可视为合法。然而,发包方仍保留对承包方土地使用权的监督权力,若发现承包方存在滥用土地的情况,有权依法收回。再者,家庭联产承包耕地使用权的转让须先经村委会建立档案备案,方可认定为合法。否则,未经备案的转让行为均被视为非法交易。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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