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民事诉讼反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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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民事诉讼反诉推荐文章
单位工作证明怎么开,有哪些注意事项?
可找在职单位人事部办理或委托朋友公司代为办理。注意点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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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校园暴力正当防卫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校园暴力正当防卫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关于校园暴力并不能适用于正当防卫,因为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的暴力事件并不按照谁先动手来决定对错,是按照收到伤害的结果来判定责任的。而且,不管是正当防卫还是对方先动手,由于犯罪主体特殊,所以基本都不需要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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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内容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的内容是不允许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停放,机动车必须要停在规划的停车位内,即便是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也不能妨碍其他车辆跟行人的正常通行,否则的话,有权利对驾驶员除20元以上到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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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泰国移民的方式有哪些?
泰国移民的方式有:亲属移民、结婚移民、专业人员移民、投资移民等,但不同的移民方式都有不同办理程序,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出入境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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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民办非企业单位怎么注销登记
申请—受理—审核—公告。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时,应提供注销登记的申请书,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与此同时,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并提出清算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出具同意注销登记的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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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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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民事诉讼反诉问答推荐
民事诉讼受理法院有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常驻地址人民法院受理。若被告户籍所在地和常驻地址存在差异时,则依法由常驻地址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注册登记机关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受理。若同一案件涉及的多个被告注册登记机关处在两个及以上地方区域内的,则这些区域的各相应人民法院均具有司法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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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案件涉嫌犯罪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若发现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则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具体而言:当发现的犯罪属于刑事自诉范畴时,即使当事人未能主动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亦应当依照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与要求展开审理工作。倘若原告有意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向法庭提出相关诉讼请求,那么法院可依法将该案移交至刑事庭进行审理。然而,若所发现的犯罪涉及到公诉案件,法院则应依据法律规定裁定暂时终止审理,同时将所掌握的相关情况或线索迅速移交给具备侦查权限的侦查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和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有经济犯罪嫌疑,并说明理由附有关材料函告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的,有关人民法院应当认真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确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并书面通知当事人,退还案件受理费;如认为确属经济纠纷案件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并将结果函告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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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多次作案是指几次
[律师回复] 解析:所谓“多次作案”是指行为人在相当短期内持续进行了三次或者更多次的犯罪活动。对于那些重大犯罪的嫌疑人,如果他们具有多次作案的历史,那么我们必须加大对其的惩罚力度,以示公正和严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我们可以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延长至三十天,以便更好地调查取证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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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民事诉讼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首先,对于境外人士、无国籍人员以及外资或外企等相关主体在我我国领域提起的民事诉讼以及应对我国的民事诉讼,皆应遵循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其次,根据我国《民诉法》所明确规定,只要是属于我国司法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我国各级司法机关都拥有相应的司法管辖权;再者,任何来自于其他国家的法院判决以及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必须经过我国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认可之后,方能在我国境内产生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或者外国法院向我国司法机关提出的要求我国司法机关承认和执行其判决或仲裁裁决的请求,我国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或者参照我国已经签署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只有在裁定予以承认之后,该裁决方能具备法律效力,如需执行,则可以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涉外民事诉讼,适用本编规定。本编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其他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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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审结时间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关于刑事审限的具体要求如下所示:1.对于公诉性质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案件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2.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那么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案件之后的二十日内完成整个审理过程并作出判决。3.而对于那些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则需要在受理案件之后的十日内完成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二十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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